航線規劃一般分為兩步:首先是飛行前預規劃,即根據既定任務,結合環境限制與飛行約束條件,從整體上制定最優參考路徑;
其次是飛行過程中的重規劃,即根據飛行過程中遇到的突發狀況,如地形、氣象變化、未知限飛因素等,局部動態地調整飛行路徑或改變動作任務。
航線規劃的內容包括出發地點、途經地點、目的地點的位置關系信息、飛行高度和速度與需要達到的時間段。航線規劃應該具備以下功能:
①具有標準飛行軌跡生成功能,可生成常用的標準飛行軌跡,如圓形盤旋、8字形盤旋、往復直線飛行等,存儲到標準飛行軌跡數據庫中,以便在飛行過程中可以根據任務的需要使飛行器及時地進入和退出標準飛行軌跡。
②具有常規的飛行航線生成、管理功能,可生成對特定區域進行搜索的常規飛行航線,存儲到常規航線庫中,航線庫中的航線在考慮了傳感器特性、傳感器搜索模式(包括搜索速度、搜素時間)和傳感器觀察方位(包括搜索半徑、搜索方向、觀測距離、觀測角度)等多種因素后,可實現對目標的最佳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