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開始,民航局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執行。內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商如何取得經營許可證等諸多問題進行了明確。從此,無人機經營性飛行活動將有法可依。深度了解過該《辦法》。它不僅是為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制訂法規,更重要的是標志無人機行業向前邁進一大步!為了讓更多無人機愛好者了解該《辦法》,及經營許可證申請流程。
接下來,小編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講解。
一、無人機實名制與許可證申請是否重復
民航局在去年發布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無人機的擁有者必須進行實名登記。屬于行政管理措施,屬于社會層面,目的在于采集信息。
經營許可是依據《民航法》設立的一項行政許可,屬于經濟層面,規范市場主體行為。
無人機進行實名登記僅僅是獲得經營許可的一個必要非充分條件,有了經營許可證的無人機企業才能開展無人機經營飛行活動。
二、擁有經營許可證,是否可以申請空域
目前,無人機飛行申請主要是飛行計劃的申請。
而對于空域申請,國家目前正在針對其特點制定相關的空域劃設、空域申請等法律法規文件。
所以,只能靜待相關法律文件出臺。
三、非系統規定的經營類別該如何登記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包括4類經營項目,即載客類、載貨類、培訓類和作業類,而此次發布的《辦法》僅適用作業類和培訓類的經營項目。對于那些在《辦法》規定以外的經營類目。
四、注冊的無人機是否都要求有三責險保單
《辦法》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的準入條件進行了大幅簡化,同時明確指出其中一個重要的準入條件是:投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責任險。
小編在此處敲黑板:如果產生欺騙、作假等行為,一旦該企業后續發生無人機相關安全問題,經調查并無當初注冊經營許可時的責任險相關證明或依據,該企業很大可能會進入黑名單。
五、經營許可證是否為強制性的政策
《辦法》規定,凡是重量二百五十克以上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開展航空噴灑,航空攝影,空中拍照,飛行表演等作業類和無人機駕駛員培訓類等經營活動,均應當取得經營許可證。
經營許可是的性質是屬于行政許可,而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為具有法律效力。該政策的強制性表現為涉及到上述情況的無人機企業必須取得經營許可。
《管理辦法》原文: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GFXWJ/201804/P02018040933
《許可證》申請流程:
1. 進入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登陸頁面(地址:https://uas.ga.caac.gov.cn)
2. 首次登陸點擊注冊,填寫注冊信息
3. 注冊成功后,進入管理頁面,點擊“前往申請”
4. 根據平臺要求填寫相應的企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