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防務系統日報》2004年3月19日報道] 美國總審計署(GAO)表示,如果美國國防部(DOD)的幾個無人機(uav)項目要合并成無縫資產,那么DOD需要更多的戰略規劃。20世紀80年代至今,用于國防的現代UAV一直處于發展狀態。在2002年的阿富汗戰爭和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中,UAV用于偵察、跟蹤、瞄準和打擊敵方部隊。其成功應用提高了DOD和軍隊對無人機的興趣。
GAO需要審計1999~2003財年期間DOD用于主要的UAV研制成果申請款項、撥出款項和已經使用的款項,并且評估DOD對UAV的規劃方案能否保證用于UAV的投資將推動UAV系統集成到部隊結構中。
在過去5個財年期間,國會為無人機研制和采辦投入的資金多于DOD申請的資金,到目前為止部隊已經使用了大部分資金。為了促進UAV快速使用,國會已經投入近27億美元用于UAV的研制和采辦,而DOD只申請了23億美元。由于國會撥出的資金多于申請的資金,部隊將以快于計劃的速度獲得系統。例如,在2003財年,空軍需要2300萬美元購買7架“捕食者”無人機,但國會撥出1.31億美元,足以購買29架“捕食者”無人機。
雖然DOD已經采取了積極的措施來加強UAV項目的管理,但DOD研制和裝備UAV的規劃方案不能保證用于UAV的投資將推動UAV有效地集成到部隊結構中。2001年DOD在國防部長辦公室下設立了聯合規劃工作組。為了傳達工作組的方針和提高UAV系統的通用性,工作組于2002年公布了UAV發展指南,論述了當前的項目情況、確定其潛在任務,并引導新興技術發展。
雖然指南確定了無人機研制的方向和優先目標,但指南和其它主要文件都不能代表全面的戰略規劃,保證部隊和國防部機構研制相互補充、能執行各種必需任務、可防止仿制的系統。此外,工作組也可為國防部負責采辦、技術和后勤的副部長提供咨詢服務,但它沒有權利影響項目的發展方向。軍方已經研制出各軍種特定的規劃方案以滿足各自的需求和作戰概念,不用考慮其它軍種。如果沒有戰略規劃和擁有足夠權利的監督機構指導項目的執行,DOD可能裝備一個低集成度的UAV系統,增加了未來協同作戰的成本和風險。
GAO建議DOD制定一個戰略規劃來指導UAV的研制和裝備,并指定UAV工作組或其它主管機構監視項目執行,保證他們有充分的權利。但DOD只同意了一條建議,稱沒有必要授予更多的權利給國防部內部組織。隨著UAV項目的數量和成本增加、軍事能力重要性的提高,GAO將繼續支持這些建議。
(北方科技信息研究所 謝婧,中國航空信息中心 張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