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防工業日報》2007年4月9日報道] 2005年8月,位于圣地亞哥的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領導的“勇士”工作隊贏得一份價值為2.144億美元的成本加獎勵和費用合同,合同內容是進行增程/多用途無人機系統(ER/MP UAS)的研究、開發、試驗及評估。該工作隊的“勇士”無人機在競爭中擊敗了諾斯羅普·格魯門公司、極光飛行科學公司和IAI公司的“獵人”II型無人機。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的“勇士”工作隊包括AAI 公司(負責單一系統地面控制設備)和SPARTA公司(負責后勤保障服務)。
該項合同資金來源于RAH-66“科曼奇”直升機項目取消后的再投入,投入資金直接用于保障陸軍航空現代化計劃。該項目價值可能高達10億美元,并且它最近的地位更加穩固,因為它的潛在競爭對手未來作戰系統III 級無人機(Class III uav)因軍力結構重組取消了。目前,“勇士”增程/多用途無人機準備在2008財年進入生產階段。(中國航空信息中心 尹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