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貴神速,英國空戰專家湯姆·庫柏曾說過,核彈頭是人類追求武器威力的極限,而高超聲速飛行器則是人類追求武器速度的極限。隨著各國先進雷達與導彈技術的發展,美軍現有的隱形飛機、航母編隊等遠程打擊力量難以應對各種新的安全挑戰。針對這一情況,美軍認為急需發展不依賴前沿部署就可快速打擊全球目標的戰略手段。在這一過程中,突破高超聲速的飛行技術已成為其實現“快速”目標的關鍵。
2003年,美軍提出了“即時全球打擊”計劃,全方位開展高超聲速技術攻關,近期目標是研制一次性使用的高超聲速巡航導彈,中期目標是研制高超聲速飛機,遠期目標是發展可重復使用的天地往返運輸系統。在美軍的計劃中,高超聲速武器應具備以下4種能力:一是瞬間打擊能力,美軍必須能夠在接到命令后,在數小時、甚至幾十分鐘內就能對全球上的任一目標實施打擊并予以摧毀;二是遠程作戰能力,按照美國防部的要求,這一打擊武器的作戰距離至少在1萬至1.2萬公里以上;三是隱蔽突防能力,快速打擊武器系統預計數年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因此該武器在設計階段就必須充分考慮其隱蔽突防能力,以滿足若干年后的戰場環境要求;四是精確打擊能力,由于這一新型武器系統將裝備常規武器彈頭,因此武器的打擊精確性將非常重要,務求做到一擊即中。
美國防部“即時全球打擊”計劃的負責人羅伯特·克勒曾說:“關鍵是速度!”但因種種原因,美軍高超聲速武器的研發過程并不順利。首先,跨越式的試驗目標必然要解決巨大的技術挑戰。高超聲速飛行試驗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空氣動力學、燃燒學、傳熱學、材料學等多個學科,技術不確定性與風險巨大。除此之外,由于高超聲速技術突破可能帶來的巨大利益,美國NASA(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DARPA、空軍、海軍以及包括波音在內的多家大公司紛紛參與競爭,啟動了多個研究計劃。眾多計劃集中展開,客觀上分散了人力、物力,增大了技術風險。為了搶進度,飛行試驗計劃在技術途徑上跨越了小于3倍聲速的低高超聲方案,直接從亞聲速跳到4~8倍聲速的中高超聲方案。部門利益之爭導致高超聲速飛行器研究悖離了客觀條件,也是導致美軍高超聲速飛行試驗屢遭失敗的重要原因。
雖然屢試屢敗,但美軍依然不遺余力推進超聲速飛行技術研究,通過持續努力,其在結構熱防護、新材料技術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果。軍事專家認為,高超聲速武器一旦成熟,它帶給軍事世界的沖擊絕不會亞于核武器,而這一武器能否為美國帶來絕對“安全”,值得持續關注。同時,在高超聲速領域的軍備競賽也會就此點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