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風箏,一架輕型無人機,一架波音767……它們之間,會有什么交集?25日發生在翔安馬巷的一起遙控飛機撞汽車事故(詳見本報昨日第9版《“無人飛機”墜落撞上小轎車》),讓這個問題進入了我們的視線。
昨天,事故調查結果出來了——民航廈門空管站說,這種遙控的飛行物,只要沒報批,就是不能飛!一個重要原因在于,這些遙控飛行物會對民航飛機構成嚴重的安全隱患——事實上,不僅是遙控飛機,連我們手中放的風箏、孔明燈、氣球等也會造成危險。
廈門日報訊 文/記者 陳莼 見習記者 羅小州 通訊員 葉代鵬
漫畫/張平原
爭議
其實是汽車撞飛機?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無人機”機主——廈門嘉能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小陳承認,此次飛行的確沒有向相關部門報批,飛行目的是測試航拍的清晰度和防震效果。
不過他認為“飛機撞汽車”的說法不符合事實。據他回憶,25日上午9點多,他們在一位“航模發燒友”的介紹下,來到翔安馬巷的一條新建公路上“試航”。11點左右,飛機上天后,一輛卡宴轎車和一輛海馬轎車開到現場。“我馬上去跟兩位車主協商,讓他們把車挪一下,好讓飛機降落,可他們不聽。”小陳說,當飛機降落在車前100米時,兩輛車突然同時啟動,向飛機開去。卡宴車在飛機前停下了,海馬車卻一股腦地撞上了飛機。
“這是附近村莊的人在鬧事,他們覺得飛機飛行太吵了,所以就來阻止我們。”小陳說,“許多情況都和網上流傳的并不符,是汽車有意撞我們的飛機。”
說法
遙控飛機可能撞毀真飛機!
不過不管是“飛機撞汽車”還是“汽車撞飛機”,飛機有錯是毫無疑問的。官方調查顯示,25日上午,這架遙控飛機的飛行目的是執行南方電網的高壓線路普查等航拍任務,但沒有向空管部門提交申請,屬違規擅自飛行。
民航廈門空管站安全管理部的宋部長介紹,該機所飛行的地點,距機場的跑道只有10公里,而機場跑道兩側10公里內,以及跑道兩端外20公里,都屬于機場凈空保護區。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實施飛行前,應當向當地飛行管制部門提出飛行計劃申請。“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進行試航是非常危險的,萬一與飛機相撞或者被吸入飛機的發動機,很可能造成機毀人亡。”
調查
風箏孔明燈也是飛機“克星”
“其實不僅無人飛機和航模讓我們頭痛,一些大家平時無意識的行為,也會給飛機的飛行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宋部長說,在海灣公園常有些青年情侶喜歡放孔明燈,殊不知,這浪漫背后隱藏著很大的危險。因為該區域正好處于民航飛機開始降落的飛行航線內,很容易對飛機飛行造成影響。而小朋友平時喜歡玩的氫氣球以及風箏,一旦在上空爆炸或者吸入飛機發動機內,也會給航行帶來不可預估的影響。“就是通常說的‘鳥擊’事故。”宋部長說。
據悉,孔明燈對飛機隱患巨大,因為它無法被雷達識別,只能靠肉眼判斷。若飛行員無法發現,飛機就可能與孔明燈相撞。孔明燈放飛的高度最高可達1000米,一旦被吸入飛機發動機,會造成發動機損傷甚至起火,發生飛機墜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