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合作雙方為: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以下簡稱甲方),常州海杰冶金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該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金安冶金設備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雙方合作目標:甲乙雙方將發揮綜合優勢,實現無人機產業的跨越式發展。在無人機研發制造、有人機及無人機系統應用等領域展開項目合作。雙方將利用常州市相關產業配套齊全,特別是材料研制和加工、裝備制造、化工等產業具有的雄厚工業基礎和較強生產配套能力優勢,爭取 3-5 年內達到一定的規模。雙方商定,先期將圍繞無人機系統成套解決方案領域,開展全面合作。
合作模式為:1、甲方將發揮科研、技術、產品優勢,推動優勢技術和產品進入應用市場領域。2、乙方積極爭取落實常州市有關高新產業及航空產業園的各項優惠政策,在資金、產業化方面提供保障。3、利用常州市及乙方的政策和資金優勢,建立反哺無人機的技術及資金通道,共享產業化成果。具體項目合作模式在此原則基礎上另行商定并簽署相關協議。
本協議有效期五年,自簽訂之日起計算,到期后雙方有繼續合作的意愿,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協議。
公司稱,該協議的簽署將對公司及子公司在無人機系統等高端產品上的研發及產業化發揮重要作用,進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的產品結構調整和企業轉型升級。(董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