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無人機的飛行高度范圍使它既能超低空活動,也能在同溫層、25000-30000米以上空中活動。這將使敵人的戰斗機很難攔截它,并且能達到對水面目標的最大探測距離。
這種無人機每次出動(5-6小時)能夠偵察面積80萬平方海里以內的重要作戰區域,或者監視敵方艦艇編隊并在2-3小時內提供關于前者的情報。
在執行偵察敵方艦艇編隊的任務時,使用強度為每晝夜3-4架次的情況下需要大約4架無人機。無人機在使用現代化技術和材料的情況下,單機的重量可達5-7噸到15-20噸(取決于航程和無線電電子裝備的組成)。相應地,可以駐扎在航母或地面機場上。
以這樣的尺寸和重量,無人機理論上可用“玄武巖”/“花崗巖”導彈系統的發射裝置發射。但是出現了無人機返回母艦的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無人機實際上就會成為一次性飛機——發射后或者損失,或者被迫返回岸基機場(或航空母艦)。
為與敵方輕型兵力(首先是導彈艇)作戰而提供偵察保障是一項同樣重要的任務。導彈艇的行動特點——設伏、突然、近岸小編隊行動——使連續監控縱深達200-300公里以內(距水面戰艦隊形)的海面成為反導彈艇防御組織中的關鍵任務。水面艦艇編隊現有手段,特別是這些手段不具備艦載機編隊駐扎能力,無法做到這一點。小型無人直升機能夠完成這項任務。在航程為600-800公里、巡邏速度為100-12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無人機能在100-150公里的距離內巡邏2-4小時。
如果機載雷達能夠發現距離100-150公里內的小型水面目標,那么能確保在受威脅方向上監控所需距離的水面情況。同時,隊形的戰艦上有4架這樣的無人機足以保障不間斷地進行監視。
小尺寸、巡邏區域、與隊形中戰艦的距離較近能使來自敵人防空系統的威脅降到最小,并大幅度降低對需要在150公里內傳遞情報的通信系統能力的要求。
相應地,這種無人機的尺寸也相對不大——500-700公斤。這使每艘驅逐艦(或者大型反潛艦和護衛艦)能夠搭載2-3架無人機。
輕型護衛艦或小型導彈艦也可以使用這樣的無人機(1架),在由3-4艘艦組成的編隊的基礎上可以組建貨真價實的反快艇作戰系統,使用自己的無人機能夠獨立和及時發現敵導彈艇編隊,并給予先發制人的導彈打擊。
對空監視系統中的無人機
海軍無人機可以擔負的另一項重要任務是監控空域,為艦艇編隊的防空提供保障。
要使艦載戰斗機從甲板值班狀態進入戰斗,必須能夠發現距離不小于600-700公里的敵空中編隊,并確保引導戰斗機攔截它們。這樣就能保證使艦載戰斗機在距離其所護航戰艦250-300公里時(亦即敵機反艦導彈和反雷達導彈發射線)投入戰斗。
今天俄羅斯海軍用A-50型岸基預警機或卡-31艦載預警直升機來擔負這一任務。A-50預警機只能在近海為艦艇編隊提供防空保障。而卡-31艦載預警直升機對空探測距離、巡邏時間和距離都非常有限。因此在遠海和大洋上無法為保障艦載戰斗機的使用建立真正的雷達場。
這一問題可以用無人雷達警戒機來解決。其在艦艇編隊防空系統中的功能應該僅限于遠距離探測、監視空中目標,并將這些情報傳回艦上防空武器指揮部位和艦載機。這樣就能最大限度地減少無人機上的無線電電子設備。其機載雷達應能夠確保在發現敵人戰斗機后規避后者的攻擊,亦即探測距離不小于300-400公里。向母艦傳遞情報的距離應不小于300公里。
無人機必須具有能使其及時進入己方防空火力范圍以規避敵方戰斗機攻擊的速度性能。為此時速達到1000公里已經足夠。在距離母艦200-250公里的地方連續巡邏時間應不少于2-3小時。
這種無人機不一定非要裝備自衛武器,因為其戰斗穩定性將在艦艇編隊的統一防空體系中得到保障。在具有這種性能的情況下,要保持2架這樣的無人機在受威脅方向上不間斷巡邏,需要擁有4-5架無人機。這種無人機的重量可能不超過15噸,這決定了它可以搭乘航空母艦。
與有人駕駛飛機相比,在航空母艦的艦載機機隊中使用這種無人機有一系列優勢,其中比較重要的優勢包括:戰斗穩定性更高,在執行監視空域任務時避免了損失人員的風險,成本相對較低,占用艦上機庫容積小,從而可以搭載更多的飛行器。
艦艇編隊特別是編成中有航空母艦的艦艇編隊還有一項重要的防空保障任務,即及時發現低空和超低空飛行的空襲兵器編隊。要使盡可能多的防空武器進入戰斗,應在距離隊形不小于200-250公里處發現以上目標。水面戰艦現在裝備的對空探測手段無法做到這一點——其探測距離受無線電地平線所限。
今天可以通過研制和裝備小型無人直升機來解決這一問題。其無線電電子裝備完全有可能限于對低空小型目標探測距離小于100-120公里的對空探測雷達和作用距離150-200公里的傳遞空情的通信設備。
對其航程和續航時間的要求與對為艦艇編隊進行反快艇防御而監視水面情況的小型無人機類似。從而這兩項功能可以由同一種無人機來承擔。
其他可賦予無人機的任務目前都不是很急迫。因此今天應集中力量重點研制、裝備三種無人機:
•搭乘航母的、用于對大型艦艇編隊進行空中偵察的無人機。
•搭乘航母的、用于監視艦艇編隊遠程和中程防空區域的空中情況的無人機。
•為巡洋艦和更小的戰艦監視空中和海上情況的無人直升機。
下一步,隨著無人機使用經驗的積累和研發技術的完善,可研制更多類型的無人駕駛偵察機和突擊飛機。 知遠/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