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無人機時代將要到來了?就在幾年前,人們對無人機的印象還停留在其軍事用途上,比如美國在巴基斯坦的空襲行動。但現在,商用無人機的制造和應 用,正在成為一個巨大的市場。咨詢公司Teal Group在2013年曾估計,在十年里全球無人機市場會翻一倍多,從52億美元增長到116億美元,而 且商用市場會超過軍用市場。
而且,無人機離中國也越來越近了。最近一則關于淘寶用無人機送快遞的消息引發關注。但據報道,就在第二天,就有一場由多方參與的小型航空器管控工作會議召開,有執法部門對這種飛行的不安全隱患表示擔憂。
的 確,對于這樣一種發展前景帶有很大不確定性的新生事物,監管部門采取謹慎態度的確是必需的,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要禁止此類飛行,只是需要直面問題,讓規則 與時俱進。中國民航局2009年6月26日下發的《民用無人機空中交通管理辦法》規定“組織實施民用無人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 例》等規定申請劃設和使用空域,接受飛行活動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務”,然而,無人機不能等同于航空器,其使用的空間也和航空器不同,應該得到單獨的法律規 范。
的確,無人機將挑戰一些既存的民法規則,比如建筑所有人對其上方的天空擁有多大的權利,低空能不能成為自由飛行空間,等等。不過,我們 可以對無人機帶來的外部效應進行評估,比如對地面居民生活的影響等,不過這種影響應該不會很大。另外,無人機可能會侵犯隱私權,但這一點可以通過限制無人 機的使用范圍和功能來解決,比如規定只有媒體拍攝等少數行為可使用無人機,而媒體要受到相關法律規范的約束,以此來使無人機的負面影響最小化。當然,如果 低空已經有一定的商業開發用途,那么無人機的飛行就需要尊重已經存在的權利。無人機還需最大程度地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權利。
在這方 面,我們可以學習目前使用無人機的前沿國家——美國的經驗。美國目前操作和使用無人機需要取得特殊營業執照,但美國正在不斷地把無人機運營納入美國商用空 間體系,為大規模的商業化應用鋪平道路。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查與沒收行為”,公眾可以援引此條來對抗無人機的濫用,而具體的案例將界定合 理的規則與邊界。
歸根到底,規則應該適應形勢,無人機是人類利用空間中蘊藏的財富,把低空的經濟價值開發出來,是積極的創新。未來,低空使用權應該作為 一個專門問題提上研究日程,出臺細化的規則,與無人機產業的發展相適應,讓人們充分享受到無人機的好處,也刺激這個產業在中國的發展和自我創新。這既符合 政府民間創新的宗旨,而且也能讓其發揮更大作用,比如政府利用無人機來發揮氣象預測、農業監測等公共職能,也能大大提高行政效率。(編輯 祝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