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今天正式宣布了針對小型商業無人機所擬議的規則,總的來說,擬議規則很簡單并且比前期預想得更為寬松。但是當涉及具體案例時,今天所發布的規則仍然相當嚴格,像亞馬遜無人機送貨這樣的設想目前還只能停留在擱淺狀態。
規則內容主要適用于輕于55磅(約為25kg)的無人機:
飛手必須通過一項知識測試(但不是一個實操測試),以獲取新頒布的無人機操作執照,并且接受TSA(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的審查;
飛手在年滿17歲的前提下,每2年必須進行一次周期性的測試;
飛手只能在白天進行無人機飛行,飛行時無人機必須在飛手的視線范圍內(當然他們也可以讓第二飛手擔任觀察員);
飛手一旦獲得該項執照,將適用于操作所有小型無人機;
商業無人機只能在低于500英尺(152.4米)的空域飛行,飛行速度不得超過100英里(約161公里)每小時。所使用的無人機需要在FAA進行注冊,同時嚴格禁止載人的飛行,還必須在能見度超過3英里(約為4.8公里)的環境中才能進行飛行。
同時聯邦航空局也在考慮為4.4磅(約2kg)以下的超小型無人機創建一個單獨的類別,使得飛手能夠合規的飛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宣布的規則并不適用于那些模型飛機。
相比之下,國內對無人機的規定是“在7公斤以下,視距內飛行,120米高以下的無人機操作是不需要證照管理的,操作人必須對你的飛機和第三者的安全負責,目前的規定是由你自己來負責。”未來在這一領域也會更加細分。
原標題:美國無人機管理新規出臺,無人機送貨仍受限
稿源:中國青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