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來勢兇猛 駕駛員已納入正規管理
民用無人機駕駛員是由運營人指派對無人機的運行負必不可少職責并在飛行期間適時操縱控件的人,常被稱為“不飛的飛行員”。
“如今,民用無人機操控飛行的地點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它將傳統意義上的駕駛艙進行了大范疇的擴展。無人機駕駛員可以坐在地上飛,可以站在樓頂飛。未來,甚至在月亮上同樣可以操作無人機。”民航局飛行標準司通用飛行標準處處長陳廣承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出臺的《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中就明確規定,無人機用于民用業務飛行時,屬于通用航空器的一種。近年來,由于具有 體積小、安全性高、使用方便等特點,民用無人機在農林作物藥物噴灑、電力線路巡視、地震災情評估、航拍航測、海陸資源勘探、物流、廣告以及媒體等領域都迎 來了廣泛的應用熱潮,部分傳統通航作業已經被民用無人機所代替。
據統計,2012年,傳統作業航空約占到通用航空總飛行量的18%。由于受到民用無人機的影響,2014年,這個比例已經下降到14%。“由于民用無人機能夠適應更多的復雜環境,未來,無人機的應用范圍將會進一步擴大。”陳廣承說。
有研究顯示,過去5年全世界對民用無人機需求量每年以兩位數的速度增長。預計未來10年,隨著世界民用無人機市場逐漸形成規模,民用無人機市場份額約為85.6億元,發展潛力巨大。
然而,在民用無人機快速發展的同時,由于操控無人機不當,致使民航飛機避讓、延誤的情況時有發生,甚至還出現民用無人機撞擊建筑物,或傷及無辜百姓的事件,在美國白宮、德國競選現場,民用無人機也都留下了不光彩的“案底”。
井噴式發展的民用無人機產業,呼喚更多的規范化管理。記者了解到,在我國民用無人機發展的初期,民航局已開始在適航、空管等多個方向實施了無人機管理。其中,對無人機駕駛員的資質進行管理是民用無人機管理的重要舉措之一。
2013年11月,民航局下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AC-61-FS-2013-20),對無人機及其系統的駕駛員實施了指導性管理,邁出了無人機駕駛員正規化管理的第一步。
“對無人機駕駛員進行正規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促進民用無人機產業更加安全、健康、規范、有序的發展。”陳廣承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