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士指出,針對微型無人機的生產和銷售,工商部門應提出前置注冊要求,質監部門應提出安全質量標準。制造無人機、航模的企業則應進一步規范頻率、統一頻率,并在重要零部件上打碼編號。在銷售環節,建議對小型航空器銷售施行“實名登記備案”。
短短兩三年,微型無人機“火”了。
從婚慶攝影、遙感測繪到拍攝新聞,微型無人機正在大顯身手。甚至,最近還有人用它載上鉆戒去求婚。
根據我國有關部門出臺的規定,空機質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遙控航空器屬微型無人機。大部分微型無人機極易操作,這種在目視范圍內完全靠手工無線電遙控操作、普遍重量在2千克至5千克不等的微型無人機,正廣泛被新聞、影視、婚慶、廣告等行業用于低空拍攝。
但問題也接踵而至:按現行法規,微型無人機能不能“名正言順”地飛?到底誰有權對它進行管轄?實行無人機執照制度到底行不行?如果不弄清楚這些問題,你怎么能放心地讓自己喜愛的無人機自由地飛向藍天?
是否在“偷飛”? 目前的微型無人機都是違規
“北京地區禁飛,北京用戶購買前請注意當地法規。”這是大疆官方網站上的明確提醒。這一善意提醒的背后,折射的是微型無人機升空是否合法合規的尷尬。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規則》第57條規定,各種飛行都必須經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35條規定,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上海也曾發文對“低慢小”飛行器升空提出報批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微型無人機符合“低慢小”飛行器認定。這是否意味著,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目前微型無人機都是“偷著飛”?
根據工信部《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設備的技術要求》第十二條規定,“模型遙控器必須為單向控制器,禁止在模型上設置無線電發射設備”。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的微型無人機都是違規的,因為該類機型都是無線電雙向傳輸的。
到底該誰管? 飛行面臨沒人管、審批難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郭永華認為,對微型無人機和航空模型還沒有完善的法律及細則,現有的多是部門規章,“造成查處難度大,處罰過于籠統”。很多民警也坦言,現實中微型無人機隨時隨地可以飛,“完全管不過來”。
很多用戶也對可不可以合法使用無人機心中沒數。 航空業律師張起準告訴記者,無人機商業應用的市場需求非常大,但目前我國與此相關的審批制度、管理規章卻非常松散,以至于實施無人機飛行的單位和個人容易面臨沒人管、審批難的局面。
隨著無人機應用越來越廣泛,安全風險正在不斷累積。資料顯示,2013年12月,郝某等三人操控無人機進行航拍測繪,致多架次民航飛機避讓、延誤,三人最終被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