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民航處航空安全事務主任彭嘉豪表示,無人機凈重量超過7000克便需申請許可證。出租或使用無人機提供受酬服務,則不論機身重量大小,均需預先向民航處提出申請。
無論操作任何類型的無人機,操作者均受飛航(香港)令第48條監管,若因為魯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可能會被檢控,最高判處罰款和監禁兩年。
民航處也提到,無人機飛行地點需遠離機場、飛機升降航道、直升機坪、電線和變壓站等設施,并遠離人群、船只、車輛和建筑物,以免發生碰撞。民航處建議市民選擇地勢平坦的地方,方便無人機升降,操作者視野應清晰無阻,能夠看到飛行中的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