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無人機不僅可以執行戰場情報偵察監視任務,還可掛載彈藥,形成“發現即摧毀”的打擊能力。這使它在現代戰爭中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是世界各國爭相發展的高新技術裝備。這對伊拉克軍隊而言也是如此。
此次伊拉克選擇從我國購買察打一體無人機,一是形勢所需。伊拉克局勢動蕩,國家內部人員魚龍混雜,武裝分子和平民難以區分,因此軍隊需要對武裝組織進行全天候實時監控,同時可對重要目標進行打擊。二是機體自身性能。彩虹-4B型察打一體無人機作戰半徑廣達1000公里左右;最長續航時間長約30小時;還可攜帶大量彈藥對目標進行打擊。另外,具備兩種監視系統,光電監視系統和綜合孔徑雷達。最重要的是,該機表面80%采用合成材料制成,具備一定的隱身能力。三是價格優勢,中國武器裝備以物美價廉、不附加任何其他條件著稱,搶占越來越多的國際市場。此次出售的彩虹-4B型察打一體無人機總體使用成本低于主戰坦克,特別適合發展中國家使用。
彩虹4無人機并非是我國首次出口無人機,此前也向非洲出口了翼龍無人機,這些都為我國獲取該類無人機實戰經驗提供了可能,利于我國日后開展對無人機技術的改進工作。同時,也提升了我國國產武器裝備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形象和競爭力。但也有一部分人會擔心,無人機不斷出口是否會讓別國“竊取”相關先進技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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