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危險任務中,無人機可以“冒死”替代警察,準確偵察前方情況又可以避免意外傷亡。在昨日舉辦的首屆“警用無人機管理管控與實戰應用”高峰論壇上,與會專家高度肯定了警用無人機為警務實戰帶來的便利,同時也指出警用無人機具有專業性、特殊性、機密性,但缺少行業標準,要“特事特辦”,不能和其他無人機混為一談。
警用無人機對警務實戰大有裨益,然而由于警用無人機的專業性,目前國內還沒有行業標準可循,也使得警用無人機存在許多隱形風險。中國警察協會警務保障分會丁書楨表示,目前我國尚未正式建立警用無人機國家標準,僅有軍用無人機標準,二者不能套用。由于我國尚未建立無人機適航審定、交互控制系統參數設定等一系列標準,無人機審定工作還只能以有人機的適航規章為基礎進行,導致我國無人機從生產到銷售、使用環節管理相對無序,警用、民用無人機混飛,公共領域與商業娛樂用途無人機并行。
同時,警用無人機由于“特殊身份”不同于普通的娛樂級無人機,涉及保密內容,無線傳輸需要加密并使用專用頻率,作為一個“專業人員”,警用無人機仍處于“裸奔”狀態,亟須行業標準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