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公布了福特的專利申請書,無人機設備將充當無人駕駛汽車的“眼睛”,為汽車勘察路況。乘客可使用車載信息娛樂系統或導航系統遙控無人機。
專利申請書上寫道:“為汽車安裝無人機裝置是因為:與車用傳感器,車載視景系統或通信系統相比,無人機能獲取更多它們獲取不到的路況信息。”
同時,這款無人機具備數據接發功能,與汽車保持聯系。與四軸飛行器或其它飛行設備不同,它既能在陸地上運作,又支持水上和水下作業。
福特公司發言人表示:“作為科技引導者,申請專利是正常的業務流程。申請專利旨在保護我們的創新理念,但這未必表明我們又有了新的商業模式或產品計劃。”
這并不是福特公司首次提出為汽車配置無人機的理念。今年1月在拉斯維加斯舉辦的世 界最大消費類科技貿易展CES(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上,福特公司攜手無人機制造商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DJI),指出了研發人員面臨的挑戰:開 發人員要基于福特Sync車載信息娛樂系統,開發出一款新系統,使福特F-150與無人機進行實時聯絡。當地震或海嘯等災難發生時,救援人員可駕駛該車深 入重災區,勘察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