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管委會昨天發布的最新消息,《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已于2016年6月13日經市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通過,6月17日起公布施行。
針對國際旅游度假區以旅游度假為主的區域功能特點,新版《管理辦法》對區域旅游公共服務與管理、應急管理、信息管理、交通管理、客流管理、協調執法、駐區服務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其中,在維護區域公共安全和環境氛圍方面,國際旅游度假區對相關行為進行了一系列規定,包括:禁止攜帶危險物品、販賣有價票證、從事非法導游活動、攀爬建筑、未經批準設攤經營、在樹木和建筑物上涂寫、在公共水域游泳、攜帶犬只進入度假區核心區域等。
此外,針對近期屢次發生未經批準、擅自使用無人機在度假區核心區上空飛行、拍攝,帶來一定安全隱患的情況,新版管理辦法借鑒了世博會期間對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管理規定,明確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在國際旅游度假區核心區起降、飛行需事前獲得有關部門批準。據了解,若違反以上規定且對安全管理造成影響,將對單位處1-3萬元罰款,對個人處500-2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