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龍脈鑫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重大訴訟公告
重大訴訟公告
本公司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訴訟受理的基本情況
2016年8月25日,為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正義,本公司就與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零度智控)合同糾紛一事,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訴狀,海淀人民法院已受理我司訴訟并于當日立案。
(一)本次訴訟有關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原告:北京龍脈鑫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正
被告: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建軍
案由:合同糾紛
受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二)本次訴訟的事實與理由
本公司(原告)與被告零度智控在2014年11月7日簽訂了《產品代理銷售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約定被告授予原告為多旋翼系列產品的國內(中國區域)一級代理商資格,原告向其直接客戶銷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告推出的產品,并提出相關的售后服務。協議有效期為36個月,自2014年7月2日至2017年7月1日。
協議第2.1.6條約定:“ 在履行本合作協議過程中,甲方(即被告,下同)保證每年出2款以上的整機新產品。”
第2.1.10條約定:“在合同有效期內,為保持市場良性競爭甲方不得發展超過5家一級經銷商;新進入一級經銷商全責與本合同一致,簽訂時間為1年,其中半年為考核期。”
第2.1.12條約定:“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授權乙方(即原告,下同)開拓二級經銷商,以二級經銷商管理細則為準,甲方不直接對接與干預。”
第2.1.14條約定:“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按照產品列表劃定的經銷商獨家渠道產品(行業應用產品除外)供應給乙方及其他一級經銷商,不得擅自出貨給列表中除一級經銷商以外的第三方,違反此規定甲方需支付除貨款外的產品零售價雙倍貨款給乙方作為賠付。”
第5.2條約定:“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逾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符合約定或者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然而被告零度智控在2014年至今兩個年度沒有任何整機新產品更新;被告官網上顯示連原告龍脈無人機在內的為三家授權一級經銷商,實際上被告零度智控已經直接合作了淘寶、天貓、京東、騰訊、國美、蘇寧、大中電器以及國代、省代等多個銷售渠道,已經超出了協議約定的五家限制;被告零度智控還在北京國美馬甸新活館等多個北京地區開設實體店銷售零度產品;在北京發展多家線上經銷商,已經全面破壞了在各一級經銷商所在城市不得發展其它經銷商的約定;且原告發現被告于2016年推出DOBBY(多比)自拍口袋無人機,但未提供給原告,而是在淘寶眾籌上以廠家直售形式預售多比無人機共計人民幣16691443.00元整,并在淘寶、天貓、京東等線上銷售平臺進行廠家直銷,嚴重造成了原告的損失。
(三)訴訟請求
1.請求事項:依法判令被告按照《產品代理銷售協議》向原告賠償人民幣1000萬元;
2.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二、對各位正在銷售多比的友商的重要提示
鑒于我司已對零度智控提起合同糾紛訴訟,而DOBBY(多比)自拍口袋無人機(以下簡稱多比)系涉案糾紛的重要產品之一,根據我們與零度智控的協議約定,除零度智控原一級經銷商(即北京龍脈無人機、深圳EB模型、山東新動模型)外的其他經銷商,均涉嫌侵權銷售零度智控多比無人機,且銷售多比的行為將會對我司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我司已對部分經銷商發出了律師函并敬告停止銷售行為。現我司再次鄭重告知各涉嫌侵權的經銷商,若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的7日內仍不停止銷售行為,則對于擴大的損失,我司將尋求法律途徑依法追償。若各位友商有任何疑義歡迎聯系我司,我司將提供上述協議原件以及其他文件以供評估法律風險,敬請各位友商引起重視,及時采取相關措施,以免訴累。
三、訴訟對本公司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去法院訴訟一直是我們最不想使用的一種方式,本公司自代理零度產品以來,一直致力于零度品牌的建設和零度產品的銷售,為此鞠躬盡瘁、傾盡全力。今年四月起我公司面對即將違約的零度智控進行了多次溝通,均沒有任何進展。我們非常惋惜會走到現在的局面,但事出無奈,零度態度傲慢強硬,我們只能走到這最后一步,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這個訴訟不會影響到我們公司的任何日常工作,所有在售產品和服務都照常進行。目前龍脈無人機在售零度智控產品包括除多比外的飛控、整機以及云臺等各類無人機產品,本次訴訟不會造成零度產品銷售上的影響。龍脈無人機全體員工將用加倍的工作熱情為廣大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服務。此前及未來在龍脈購買零度產品的用戶會一直享受我們完整的售后服務,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四、備查文件
1、起訴書
2、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
3、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
北京龍脈鑫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