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挖無人機保險的荒地,想投機取巧你是走錯路了)
在無人機行業的圈子里,無論是無人機航拍愛好者,還是專業飛手老司機,都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就是:操作稍有不慎,就會出現墜機,也就是傳說中的“炸機”,輕微事故可能會造成無人機機身受損,重者則可能誤傷他人。
其實隨著無人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安全”隱患開始顯現,購買無人機保險來保證機身和人身的安全絕對是有必要的。這對保險公司來說是新的商機,這不,航空航天保險公司安聯全球企業及特殊風險近日發布研究報告《無人機崛起:管理無人機相關的特有風險》,讓無人機保險又火熱了一把。
現階段國內保險市場涉足無人機領域的并不多,對無人機的事故風險也沒有足夠的經驗,據了解,保險行業的幾家大型企業如:平安、太平洋、中華聯合以及眾安等都在做無人機保險項目,但都還處在摸索階段。
相對于國內的無人機保險業務才剛剛起步的狀態,國外的相關領域走的比我們要早,思考和應對也更深刻,然而對于國外的許多保險公司而言,無人機保險業務卻是很讓人頭痛的領域。
日前,在采訪國際無人機系統協會(UVS International)主席Peter van Blyenburgh時,與其探討過歐洲的無人機保險情況。
事實上,在歐洲保險也分很多的層次級別,先說法國目前最低級別的,也是非常先進的——第三者財產責任險。舉一個通俗易懂的例子,比如你家的浴缸漏水了,導致鄰居家被淹產生了損失,如果你之前購買了該類型保險,保險公司會替你賠償鄰居損失,這叫做第三方責任險,也類似于汽車的交強險。
Peter也向筆者表示,目前各個國家還沒有針對于無人機專門的保險合同, 多數國家通常是將通航的保險合同直接移到無人機領域來做。
而這一情況,也確實是許多專家憂心的地方,雖然通航和無人機同屬航空器領域,但是飛行高度、參數、成本等諸多不同點的存在,使得這種“投機取巧”的無人機保險并不能與市場契合,反而常被點名批評成“雞肋”。
當問及歐洲無人機保險相關法律時,Peter很嚴肅的表明:“在歐洲飛行無人機,首先運營商要有合法執照,其次無人機飛行員要有法律審核通過的執照,最后飛行員本是要有第三方責任險。 這三方面缺了任何一樣該運營都可能是不合法的,不合法也就意味著,如果一旦出事,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你的。”
在筆者看來,通常消費群體購買保險,就是為了預防萬一,雖說沒有人希望發生意外,但是防患于未然可以在突發情況下,盡可能的減少損失,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可能諸多消費級無人機用戶一年的飛行次數有限,覺得購買保險并不合算,可是老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更何況,無人機行業還包括工業級的種類,其飛行時長及跨地域性的特點,需要有保險來保駕護航。
據外媒報道,上個月美國無人機保險公司Verifly發布了一款APP,它以用戶為中心,設置一個半徑為0.25英里的圓,作為保險的有效覆蓋范圍。APP自建有地理數據庫,且能掌握天氣信息,它會基于綜合因素給出報價,起始價是10美元/小時,用戶如果接受報價,即可使用信用卡支付,用APP定時上保險。
這是看似是無人機保險與時俱進的創新一步,卻讓 Peter很是憂慮,“在手機上裝一個app看似輕松簡單,但是這種過分地簡單所帶來的問題什么呢?有數據表明,美國第三方責任險的成本,是歐洲的兩倍,也就是說,這種過分簡化的第三方責任險,并沒有帶來真正保護大家安全的效果。”
確實如此,這款APP,看上去讓無人機保險的購買方式變得很簡單、很容易、也很便宜。但是這只是適用于一小部分的消費群體,沒有考慮到那些有資格證合法飛行的專業飛手。個別用戶每年飛行次數少,但是專業飛行員全年的航時長、垮地域作業面積大,增加了意外等危險發生的可能性。
而這同樣是筆者關注的重點,英國《電信報》之前稱在無人機大熱之后,居家險保險業者火速將飛行器、遠端遙控器從他們的條款中移除,以拒絕支付無人機可能衍生出的龐大法律費用。而美國也有報道稱很多保險業者不愿為無人機做擔保。這顯然是一種明哲保身,消極逃避責任,只顧自己利益的商人丑惡嘴臉。
可是同樣,認準無人機保險是塊肥肉,光想著先撈他個撥盤缽滿,忽略了無人機保險行業的標準、法律規定、責任堅定、理賠流程等關鍵環節的行為,也沒高尚到哪里去。
形成合理可靠的無人機保險,絕對不能簡化,也不能過分注重商業利益,把精力都放在獲取資金,而忽視了最重要的因素“安全”。誠然,發展一個健康的行業是需要多發努力,共同推進的。
從保險公司角度講,需加強自身隊伍,對無人機行業深刻且專業的認識,能精準判斷無人機的風險點,合理制定費率,完善簡化理賠環節,加強宣傳,注意服務態度。細分無人機保險的四個領域: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技術故障和隱私。
從無人機監管層面講,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有有助于無人機保險產品的推廣。據了解,在瑞典等國家,無人機保險就作為單獨的一章出現在相關的法規里面,而法規的監管也有助于制定合法合理的保險制度,一旦投保方與保險公司產生異議,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而且也需要國家出臺類似車輛“交強險”的方案來作為硬性要求,以保障無人機的飛行安全。
而無人機行業自身需不斷改進技術,完善產品質量,保障飛行安全,盡快制定出合理的行業統一標準,為無人機保險領域提供依據。還應注重對消費群體和使用群體的教育,提高飛手安全飛行意識,不會主動尋求危險的刺激飛行。
雖然現在阻礙頗多,但在無人機行業發展浪潮的推動下,無人機保險將迎來可觀前景,希望已經博拳擦掌積極準備的各位,能開拓并深耕這一塊原本荒廢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