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植保無人機市場推廣策略分析)
一、政企聯合推廣
中投顧問在《2016-2020年中國植保無人機行業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提到,由于農用植保無人機的特殊性,單靠企業推廣難度比較大,但其廣闊的應用前景值得投入,因此政府應適當引導和支持農用植保無人機的研究,研制和推廣。近幾年,自從農用植保無人機推向市場后,全國各地紛紛開展推廣演示。目前,河南省和湖南省已經將農用植保無人機列入農機補貼范疇。
北京、河南、安徽、海南、寧夏、山西等地主管農業的相關部門也已經在小麥、玉米、水稻等作物上開展了農用植保無人機噴灑農藥等現場觀摩會,為推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建立培訓制度
無人機駕駛員的培養是農用植保無人機能得到廣泛應用,整個行業得以健康、安全、快速發展的基礎。2014年6月份,由中國民用航空局委托授權,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已經開展了首批無人機駕駛員(飛控手)訓練機構審定培訓班和駕駛員教員培訓班,為日后無人機駕駛員(飛控手)的培訓機構和教練員打下了基礎。為確保安全和使用效果,擁有農用植保無人機的單位,應使用經過正規機構培訓的無人機駕駛員來開展田間作業。
三、制定行業標準
中投顧問在《2016-2020年中國植保無人機行業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
》提到,目前,為了促進無人機作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中國民航局已經下發了《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AC-61-FS-2013-20)及《關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航發[2014]27號),規范了無人機駕駛員的管理,使無人機行業安全、健康發展得以保障。但是,目前關于農用植保無人機如何安全使用,如使用范圍,飛行高度、速度,使用溫度,維修保養等均無明確的安全使用標準。另外,在農用植保無人機藥劑的使用方面也缺乏相關標準,如何種藥劑才適用于農用植保無人機使用,農藥單位面積使用量是否與地面機械噴灑有別等均無明確規定。而這些使用標準是農用植保無人機使用者的基本參考準則。
在政府部門未出臺農用植保無人機使用標準之前。航空植保無人機公司、合作社等擁有農用植保無人機的組織,應該制定科學的作業標準,便于規避推廣過程中出現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四、施藥技術標準
農用植保無人機作為低空低量施藥器械,其所使用的藥劑和施藥技術是有別于傳統施藥器械的。同時,農作物病蟲害最終的防治效果不僅與施藥器械相關,與藥劑和施藥技術同樣緊密相關。因此,在農用植保無人機的推廣過程中,應結合飛防專用藥劑及其配套施藥技術的推廣來開展工作。
五、加大研發投入
農用植保無人機的飛行平臺可以以現有的無人機為基礎,這方面的市場基礎較為深厚,需要做的主要是對現有針對農業作業的無人機的改造和改進。而農業無人機的智能操控和作業系統需要的資金巨大,相對于廣闊的經濟前景,投入是值得的,而單靠企業的自有資金投入是不夠的。我國可考慮把農用無人機研制、發展和演進納入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科研機構和有責任的企業為主體,加快發展和產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