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立法遏制“黑飛” 無人機“身份化”)
無人機飛行安全問題備受關注。
隨著成本降低,無人機越來越飛入尋常百姓家。而深圳無人機占據全球銷售市場七成份額。隨著無人機消費市場井噴,飛行安全問題也備受關注。為期4天的深圳市政協六屆三次會議將于明日開幕,政協委員已經開始陸續提交提案建言獻策。針對目前火熱的無人機消費市場,農工黨深圳市委會建議深圳應在全國率先制定無人機分類研發技術標準及生產制造規范,并對無人機的安全使用制定標準適當時上升為地方法規,為國家立法探路。
深圳占據全球市場七成份額
資料顯示,深圳目前是中國乃至世界范圍內的無人機生產科研基地和產品集散地,占據了全球整個無人機銷售市場約70%的份額。目前無人機已經廣泛地應用于農業植保、物流、測繪、海事、交通指揮、電力巡檢、警務安防、軍事目的等領域。特別是近兩年來,無人機消費市場出現了井噴式的快速增長。
然而,根據深圳市政協委員的調查,目前的無人機飛行與使用大多既無規范約束,也無監管措施,基本上都是未經登記的“黑飛”,與之伴隨的飛行安全問題日益增多、日益嚴峻。
“不容忽視并難以預測的潛在致命風險是:市場銷售的無人機飛行高度大多可達500米或更高,而機場周邊的終端(進近)管制區飛行下限一般是200米。無人機無約束無規范的‘黑飛’,必然會對民用機場、飛機航線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參與調研的相關政協委員表示。
技術標準缺失導致科技濫用
根據農工黨深圳市委會的調查,無人機使用引發安全問題有諸多原因。而產品分類標準缺失是首要原因。據介紹,目前沒有強制性的無人機分類國家標準(即國標),如軍用無人機、警用無人機、科研無人機、商用無人機、民用無人機、消費娛樂用無人機等,沒有針對不同的類別規定不同的功能配置、科技配比、指標限制和技術參數,同時限定不同的銷售對象、使用主體和飛行用途。
無人機操控系統中的電子地圖設置,如飛行垂直高度、水平區域、飛行時段、機場及其他禁飛區之類的特殊地域等都缺乏強制性標準。而生產技術標準也是缺失的,這導致品質參差不齊,配置五花八門,科技競相濫用,甚至引發無人機失控、失去動力或發生其他安全危害等問題。而隨意操控無人機飛行,濫用其功能,也存在危害國家及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極大隱患。
“無人機有別于其他民用航空器,其數量龐大繁雜、大眾化消費趨勢明顯,且在多廣度低空域飛行,已經大大超出民航局的常規管理范疇,民航局無暇管理、不易管理。而其他有條件部門如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也沒有明確的執法權,由此導致無人機飛行安全處于濫用無序的監管真空狀態。”在提案中,政協委員們關注到目前無人機監管的真空狀態,目前規范和管理無人機飛行的法律法規仍處于滯后和待完善狀態。
建議:出臺三部地方規章管理無人機
政協委員們建議,鑒于深圳市無人機制造技術和數量領先全國乃至全球,以及無人機市場的成熟度,應當在率先制訂《深圳市無人機分類研發技術標準指引》、《深圳市無人機生產制造標準規范》的同時,及時制訂《深圳市無人機安全使用規范管理暫行辦法》,可以先作為政府規章施行,待成熟時修改完善上升為地方法規,且為國家立法探路。
提案中建議,應該給無人機發放“身份證”,像車輛發動機號進行編碼,以識別和確認無人機。而無人機持有人在購買無人機時,需要同時在管理部門實名登記持有人的身份信息資料,分別確認為不同類別、等級無人機的飛行許可證,確保無人機質量安全,從源頭上確保飛行安全。而無人機的駕駛人員應該接受一定培訓,以取得駕駛執照。
在部門監管方面,政協委員們建議應由多部門聯合監管,設立信息平臺設置禁飛區域、空域、線路、高度報警裝置,并將禁飛警示和指令及時傳達給駕駛操作人員和無人機所有人。
提案中還特別建議應該從反恐的高度來杜絕危害國家安全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無人機“黑飛”。建議對于除軍用、警務、科考特殊用途并備案特批飛行之外,應當規定全天候地嚴禁其他類型、用途的無人機在距離民航機場、飛機航路、特定禁飛區的一定水平距離和一定垂直高度范圍內飛行,確保空域安全。一旦發生“黑飛”事件,應當堅決以反恐的方式依刑法措施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