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ouchsky.com摩天·資訊 作者:奇幻森林】近日大疆發布了全新的無人機多邊形禁飛區,進一步加強了 敏感區域的安全飛行保障。今年兩會的人大代表們也紛紛上書,為無人機安全監管出謀劃策。但3月9日,新京報報道稱有商家稱千元即可“破解”大疆無人機禁飛區。我們不得不反思,這樣為獲利而置無人機安全于不顧的行為,為什么會發生?
航拍無人機初期被誤認為是“航模”、“玩具”,航拍無人機與這些“小兒科”的物件最主要的區別在于它能夠進行超視距飛行,飛得更高更遠以外,還能夠在無人工操作的情況下,僅靠地面站進行飛行。
科技發達的今天,無人機更加智能化,無人機的用戶使用門檻降低,更加普及。但也正是因為這一點,無人機用戶的增多,應用范圍更加廣泛,很多問題也就顯現出來。
以無人機闖入機場區域為例。民航客機飛行時因相對速度大,與物體相撞后的力量就大。超過飛機某一部件的承受力,就有可能損壞飛機的機體或零部件。我們把現在的小型無人機飛行器飛到空中,如果撞壞客機的擋風玻璃,會直接影響飛行員操作飛機,甚至影響飛行員的生命安全,而一架飛機如果沒有飛行員,后果可想而知;如果撞壞了發動機,會造成發動機空中停車,甚至引發發動機空中失火,直至引燃整個飛機!
所以,破解無人機禁飛區,如果飛手操作不當,是有很大安全風險的。民用無人機產業處于領先地位的中國,如果不能做好無人機安全監管,除了經濟、人身等存在安全隱患,未來整個產業鏈的發展也令人擔憂。
那么,國家社會各個方面,現在能做些什么呢?
一、媒體的責任
媒體是傳播信息的載體,大眾獲取資訊的平臺。作為我們獲取信息的來源,它需要及時播報,隨時跟進社會方方面面的動態,而這也是對社會總體風貌的展示,起到監督檢驗的作用。針對有負面影響的事件,媒體需要積極站出來,對事件的各個方面進行剖析、還原、解讀,若有必要,也要進行批判并提出有效措施,給予輿論壓力,迫使事件相關主體們做出相應的改善。
此次飛泰創新門店“破解”無人機禁飛區事件,眾多媒體都從涉事商家、生產企業、法律咨詢等方面對事件進行了解讀和報道,對存在類似僥幸心理、想謀利潤的人起到了很好的警告作用。交代清楚背景及各方觀點,讀者也能做出自己的判斷,反思自己的行為。
二、無人機生產企業的責任
無人機生產廠家在研發和設計無人機產品時,需要有社會責任感,從一開始就把安全飛行考慮在內,實行無人機禁飛區策略,保障無人機飛行安全。
另一方面,無人機禁飛技術也要不斷完善,以防窺立者們鉆空子。從技術上,無人機企業需要進一步提高“破解”無人機禁飛區的門檻。
三、無人機銷售方的責任
此次的飛泰創新門店“破解”無人機禁飛區事件中,拋開其冒名官方授權門店不說,這中間到底是什么在作祟呢?不禁讓人想起,中華上下五千年,我們號稱是美食之國,而近年來的食品安全問題卻一再地讓人心寒,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如若真的售賣出很多無人機禁飛區破解方案,若真的又出現各類型的無人機安全事故,整個無人機行業可能會遭受較大程度的損失。作為銷售方,以后是否還能繼續賣無人機呢?不禁讓人深思。其實在破解禁飛區事件中,無人機銷售方也是受害方。若找到禁飛區漏洞,主動聯絡廠商,修復系統漏洞。這才是應有的態度。
四、政府相關部門的責任
政府執行寬松政策,鼓勵無人機行業繁榮發展,并不意味著無所作為,而是需要通過一些法律條款,約束不恰當的行為,防止某些危害安全事件的發生,規范和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今年的兩會,眾多人大代表及相關政府負責人都對無人機安全監管問題發表了看法并提供了相應的提案,此次的破解事件也正好暴露了無人機產業其他方面的漏洞。相關部門在制定法律條款的時候,應對民用無人機產品制定統一的標準,設置同樣的禁飛區,如此,若有人再破解,就涉嫌違法,進一步提升了破解無人機禁飛區的成本。
五、大眾的責任
無人機雖大有用處,但也有一定的安全風險。以最高速度94km/h的大疆悟2為例,它可以運用于各行各業,幫助拍攝、搜尋、交通監察等任務,但一旦失控撞上生命體,后果將難以預料。
大眾群體一直處于弱勢地位,而無人機禁飛區“破解”最大的受害者其實也是大眾。當無人機安全事故發生時,一方面,他們可能作為無人機操作者而受到相應懲罰;另一方面,他們也可能是無人機安全事故的承受主體,生命財產面臨威脅。
因此,無人機操作者要有正確的價值觀、責任觀和主人公意識,做好自身約束。積極練習無人機飛行技術,堅決不觸碰敏感區域,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不近人飛行,不做危險的飛行動作,更不能為追求刺激或其他目的而擅自獲取“破解”無人機禁飛區的方法,為無人機愛好者美好的未來出一份力、為各行各業積一份德、為自己負責。
只要我們大眾沒有這樣的“破解”無人機禁飛區的需求,就不會有人覺得有利可圖而鉆技術的空子,也就能從根本上避免這樣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