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1日,金牛區公安分局、雙流區公安分局先后在轄區查獲兩起無人機非法飛行案件。昨日,成都公安再發最新通報,披露無人機“黑飛”案件詳情。
昨日19:48,金牛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4月19日17:30,分局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令,金泉轄區興科北路有人在放飛無人機。巡查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正在雙流機場凈空區違法操控無人機的趙某(男,33歲,本市人)抓獲。鑒于趙某的行為尚未影響機場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警方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對趙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昨日20:22,雙流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4月21日11時許,雙流區公安分局接群眾舉報,有人在協和街道一無名公路放飛無人機。巡查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正在雙流機場凈空保護區操控無人機飛行的戴某(男,21歲,本市人)抓獲。鑒于戴某的行為尚未影響機場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警方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對戴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據悉,按照凈空區域的相關管理規定,雙流區大部分區域都屬于凈空區。 另外,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昨夜通報,4月21日15時許,接群眾舉報,有人在郫都區犀浦轄區放飛無人機。犀浦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正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操控無人機飛行的宋某(男,21歲,資陽人)抓獲。鑒于宋某的行為尚未影響機場航班的正常起降,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對宋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在此,成都公安向全社會呼吁,希望我市所有單位、組織、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支持配合軍民航職能部門和公安機關開展機場凈空保護工作,積極發現、規勸、舉報可能擾亂飛行安全的違法行為,共同維護機場正常的飛行秩序。
(原標題:三名無人機“黑飛”者 被處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