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雙流國際機場連續兩天發生無人機擾航事件,引發公眾對無人機監管的關注。近年來,隨著無人機產業迅速發展,多國相繼出臺了針對無人機的管理規定,并在不斷的完善和改進中。
多數國家將無人機分為商業使用和休閑娛樂兩類來管理。其中,機場都是各國的嚴管區域,有些國家還具體規定了無人機必須遠離機場的距離。另外,除去上圖范圍中的無人機適用規定,商用類或超過一定重量的無人機大多需要相應的許可或執照。
在中國,根據《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除了重量在7kg以下的無人機,其余受到行業協會或民航局的管理。行業協會需要簽發無人機駕駛員的訓練合格證,民航局則簽發駕駛執照。英國、日本和新加坡等國雖然不需要駕駛執照,但對無人機的飛行范圍有詳細的指定,特殊區域都需要提前獲得民航局許可。相比之下,美國對休閑娛樂類無人機的管理比較寬松,除了遠離機場以外,飛行高度和時間等都無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