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慶市公安局面向社會發布通告,為維護公共安全,保護公民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公安局就加強我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發布通告,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飛行活動的,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未經批準,嚴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以下區域上空飛行:
(一)民用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兩端20公里范圍內的機場凈空保護區;
(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區域;
(三)通訊、供水、供電、能源供給、危化物品儲存、大型物資儲備等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防控目標區;
(四)車站、碼頭、港口、商圈、街道、公園、大型活動場所、展覽館、學校、醫院、居民小區等人員密集區域;
(五)政府公告進行臨時管制的區域。
三、違反規定在上述區域內飛行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人機飛行應向飛行管制部門申請
近年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俗稱“無人機”)“黑飛”干擾民航班機起降、偷拍他人隱私等違法行為屢屢發生,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為此,重慶市公安局制定發布《關于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的通告》,記者就此采訪了重慶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
1.通告所稱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具體指什么?是否包括航空模型、玩具遙控飛機等?
答: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制定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也稱遠程駕駛航空器(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遠程操縱或自主飛行)的航空器。
真正意義的無人機不包括航空模型、玩具遙控飛機。未經批準,航空模型、玩具遙控飛機均不能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運行。
2.無人機“黑飛”是指什么?有哪些危害?
答: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通用航空飛行任務審批與管理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未向國家飛行管制部門提出臨時空域和飛行計劃申請,或未按照批準的飛行計劃實施的無人機違規飛行均為“黑飛”。
無人機“黑飛”危及飛行安全,尤其是在凈空區內危害極大。根據相關實驗,一只重1.8千克的鳥與一架飛行速度為960公里/小時的大飛機相撞,產生的沖擊力比炮彈還大。一般的消費級無人機的重量為1.5千克至150千克,通常由質地堅硬的材料制成,無人機若與高速飛行的飛機相撞,嚴重時可能造成機毀人亡的慘劇。另外還可能造成地面人身財產安全(墜機落體),被他人用于違法犯罪等。
3.未經審批不得飛行無人機,有什么法律依據?
答:國務院、中央軍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聯合制定的行政法規《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明確規定了使用機場飛行空域、航路、航線及需要劃設臨時飛行空域的,均應當向飛行管制部門提出申請,經飛行管制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空域,以及實施飛行前,應當向當地飛行管制部門提出飛行計劃申請,按照批準權限,經批準后方可實施等。因此,《通告》要求未經依法審批不得飛行無人機,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4.在《通告》確定的禁飛區域以外飛行無人機,是否不需要批準?
答:在《通告》確定的區域以外飛行無人機仍然必須經過批準。在《通告》確定的區域范圍內未經批準飛行無人機,一旦發生危害后果,往往較為嚴重,因此,《通告》強調了未經批準不得在這些區域上空進行無人機飛行活動,屬于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的強調,意味著這些區域屬于嚴管嚴控范圍,但并不是說在這些區域以外飛行無人機不需要批準。
5.如需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應準備哪些材料,提前多久,向哪個部門提出申請?
答: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的相關規定,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應當向飛行管制部門提出飛行計劃申請,經批準后實施。飛行計劃申請應當在擬飛行前1天15時前提出,飛行管制部門應當在擬飛行前1天21時前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臨時空域申請部門:西部戰區空軍參謀部航空管制處,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臨時飛行空域的水平范圍、高度;(二)飛入和飛出臨時飛行空域的方法;(三)使用臨時飛行空域的時間;(四)飛行活動性質;(五)其他有關事項。
飛行計劃申請部門:民航重慶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飛行單位;(二)飛行任務性質;(三)機長(飛行員)姓名、代號(呼號)和空勤組人數;(四)航空器型別和架數;(五)通信聯絡方法和二次雷達應答機代碼;(六)起飛、降落機場和備降場;(七)預計飛行開始、結束時間;(八)飛行氣象條件;(九)航線、飛行高度和飛行范圍;(十)其他特殊保障需求。
6.如醫療救援、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等緊急需要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可否事先報備,事后補齊相關審批手續?
答:遇有緊急情況,可以申請臨時飛行計劃,必須先申請,批準后實施。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緊急救護、搶險救災、人工影響天氣或者其他緊急任務的,可以提出臨時飛行計劃申請。臨時飛行計劃申請最遲應當在擬飛行1小時前提出,飛行管制部門應當在擬起飛時刻15分鐘前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7.未經有關部門批準進行飛行的,將受到怎樣的處罰?
答: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給予責令停飛1個月至3個月、暫扣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飛行執照的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飛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準擅自飛行的;(二)未按批準的飛行計劃飛行的;(三)不及時報告或者漏報飛行動態的;(四)未經批準飛入空中限制區、空中危險區的。
8.通告所指的“民用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兩端20公里范圍內的機場凈空保護區”,具體涉及我市哪些區域?
答: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和《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相關規定,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為每條跑道兩端20公里、兩側10公里范圍
(1)江北機場凈空保護區主要涉及江北區、渝北區、渝中區、南岸區、北碚區五個區,在劃定的區域內禁止放飛無人機。
渝北區:雙龍湖街道、龍溪街道、回興街道、金山街道、天宮殿街道、仙桃街道、鴛鴦街道、人和街道、雙鳳橋街道、翠云街道、龍山街道、龍塔街道、寶圣湖街道、悅來街道、兩路街道、王家街道、龍興鎮、古路鎮、統景鎮、木耳鎮、興隆鎮、玉峰山鎮。
北碚區:三圣鎮和復興鎮。
江北區:大石壩街道、觀音橋街道、華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鐵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江北城街道、寸灘街道、魚嘴鎮。
渝中區:朝天門街道、解放碑街道、上清寺街道、南紀門街道、七星崗街道、菜園壩街道、兩路口街道、大溪溝街道、大坪街道、化龍橋街道。
南岸區:南坪街道、龍門浩街道、海棠溪街道、彈子石街道、南山街道、天文街道、峽口鎮、雞冠石鎮、長生橋鎮、涂山鎮、迎龍鎮、廣陽鎮。
在這里,最為重要的是江北嘴、朝天門、洋人街、南濱路、北濱路、南山風景區、大劇院、海爾路和渝北片區等。
9.市民如發現違規使用“無人機”,應向哪個部門舉報?
答:市民如發現有無人機違規飛行的,可以向民航重慶安全監督管理局或者向公安機關舉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0.針對“黑飛”無人機后,相關部門將如何處置?
答:國家明確規定了無人機管理的職責。空軍負責空域劃設及監管,組織對空中不明情況的查證處置,參與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的地面查處;民航負責無人機登記、駕駛員管理、飛行管理、飛行審批報備,對違規飛行活動進行地面查處;地方公安機關負責違法違規飛行器降落后的秩序維護和現場處置,配合有關單位對違法違規飛行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處。另外,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可以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和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對無證駕駛行為給予治安處罰。
針對無人機領域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國家空管委組織起草了《無人機飛行管理規定》《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規定》等文件,對無人機的登記、飛行管理、空域使用等作出了全面規定,正在公開征求意見;公安部起草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其中新增了對無人機違法飛行的治安處罰條款,也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公安機關在具體處置過程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治安管理的給予治安處罰,其他情況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11.利用無人機實施違法行為會受到怎樣處罰?
答:不論是否經過批準,利用無人機實施擾亂單位秩序、尋釁滋事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都有權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特別是在《通告》確定的區域內,因其違法飛行活動易造成嚴重后果,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另外,駕駛(操控)無人機的人員未取得操作(駕駛)資格證明文件的,公安機關亦有權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2.對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或在禁飛區域以外飛行“無人機”的,對飛行高度可有明確要求?
答:《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相關規定,無人機的任何飛行行為都必須經過批準后實施,使用者提交飛行計劃申請時要對飛行空域的水平范圍、高度明確限定,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批準的要求執行。
13.公民如想咨詢無人機使用相關事宜,應向哪個部門咨詢?
答:應向民航空管部門咨詢。其中,民航重慶監管局的負責部門為空管處,聯系電話為:67152603;民航空管局重慶分局的負責部門為運行管理中心,聯系電話為:88909935
14.已經購買的無人機,是否需要登記備案?
答: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記備案。
本報記者 王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