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豐澤區境內全面禁飛無人機。昨日,豐澤公安分局向社會通報解讀《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采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要點。
據了解,4月18日發布的《決定》要求,在全省部分地市行政區內禁止“低慢小”目標飛行。同時,生產、銷售、使用單位或個人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登記、封存。
據介紹,“低慢小”目標的種類主要分為三種:一是有人駕駛航空器:輕型或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及無動力)、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二是無人駕駛航空器:小型以下無人機(包括遙控玩具無人機)、航空、航天模型;三是小型空漂物: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孔明燈、大型風箏。
“有人認為要飛的時候才去報備,這種理解不全面。”民警說,包括無人機在內的任何“低慢小”均需要報備。根據規定,自即日起,機關事業單位或企業、個人持有相關“低慢小”目標的,有生產或銷售相關“低慢小”目標的企業,均要主動聯系社區民警或到屬地派出所進行登記報備,也可以將個人姓名或企業名稱、聯系人電話、“低慢小”目標存放地址等信息,發送至豐澤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郵箱進行登記報備。禁飛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飛行的,需申請報備。(記者廖培煌 通訊員王泉源 林森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