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稱,為適應和促進IMT-2020在我國的應用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參考國際電聯《無線電規則》和相關標準,結合我國頻率使用的實際情況,研究起草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第五代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相關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以下是《征求意見稿》的相關內容:
一、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為IMT-2020工作頻段。
二、3300-3400MHz頻段的IMT-2020原則上限于室內使用。在不對在用的無線電定位業務電臺產生干擾的情況下,可用于室外。
三、3400-3600MHz頻段IMT-2020系統電臺不應對該頻段頻率許可有效期內的衛星固定業務地球站產生無線電干擾。對于頻率許可到期但用于衛星遙測的該頻段及鄰頻地球站,應給予一定的保護,具體措施由IMT-2020系統運營方與相關衛星操作者協商解決。
四、4990-5000MHz頻段IMT-2020系統電臺應不對該頻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腳注CHN12所列的射電天文電臺產生干擾。
五、上述頻段作為IMT-2020工作頻段,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分配管理。頻率分配方案、設備射頻技術指標和臺站管理具體規定另行制定和發布。
雖然目前還沒有實際部署,但作為無線圖傳設備生產廠家,要做好未來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頻段上部署5G的技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