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緬甸檢方撤銷指控 兩名外國記者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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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緬甸首都內比都使用無人駕駛飛機航拍被逮捕的兩名外國記者及其兩名當地雇員29日獲釋。
這四人29日清晨獲準離開位于內比都以北的央米丁監獄。監獄長昂繆沖說:“他們因違反防空法遭監禁,已經服刑兩個月,警方和負責處理移民事務的官員已經撤銷其他指控。”
?。保霸拢玻啡眨┞氂谕炼鋸V播電視協會(TRT)電視臺的馬來西亞籍女記者莫彩玲(音譯)、新加坡籍攝影記者劉漢明及其緬甸籍翻譯和司機因在內比都議會大廈附近使用無人機航拍,違反緬甸防空法,被判處兩個月監禁。
電視臺方面力爭記者獲釋,堅稱已經提前向緬甸執法部門報告那次拍攝計劃。路透社報道,警督吞吞溫和一名負責處理移民事務的官員26日出現在內比都一家法院,要求撤銷對這兩名外國記者及其雇員的指控。法院28日正式宣布檢方撤銷指控的決定。
吞吞溫說,這四人使用無人機航拍沒有對緬甸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警方高層因而決定撤銷指控;另外,緬甸希望與周邊國家保持友好關系。
兩名外國記者及其雇員的代理律師欽貌梭說,高層已指示“帶著善意結案”,檢方撤消了“非法進口無人機”和違反移民法這兩項更嚴重的指控。這四人因違反防空法將被監禁至明年1月9日,由于表現良好,準予提前獲釋。
獲釋的緬甸籍翻譯接受路透社電話采訪時說,他們突然被捕,又意外獲釋。直到昨晚,他們才知道29日一早就能離開。
緬甸進出口法律規定,未獲許可證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進口或出口管制品。若針對涉案記者“非法進口無人機”的指控成立,他們可能面臨最高3年監禁。(包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