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待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問題上,局方的監管到底是怎樣的?在運行管理方面都有哪些舉措?對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民用航空中又是如何定位和規劃的?
在3月22日舉行的“2018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發展國際論壇”上,中國民航局空管辦主任徐浩,特別發表了《民用無人機駕駛航空器監管和未來趨勢》的講話,從中可以一窺局方在有關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高速發展與安全監管方面的具體態度。
徐浩說,當前,中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依然延續了高速增長的態勢,技術創新、任務拓展、市場增長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引領國際前沿。然而,隨著民用無人機駕駛航空器數量的持續增加,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融入國家空域系統的需求日益旺盛,對我國國防安全、公共安全、特別是對航空運輸安全的影響,也將日漸突出。“中國民用航空局作為我國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對全體民用航空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活動,我們也將負起主要監管責任,維護國家的民用航空權利,保證民用航空活動安全、有序,保護民用航空活動當事人各方合法利益,促進包括無人駕駛航空器在內的民用航空事業健康發展。"
圍繞著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運行管理及未來趨勢的話題,他主要從民用航空局運行監管思路、運行管理舉措、開創民航新時代三個方面加以闡述:
基于風險做好監管以技術創新完善管理
在當天的現場發言里,徐浩將民航局的思路具體分為四點:
1、完善法規制度,加強依法治理
在協調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同時,民航局積極配合國家層面立法工作,配合國家空委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共同推進《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這一重要法規的出臺,統一規劃開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章制定工作,進一步規范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注冊登記、適航管理、人員資質、空域管理等活動,加快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的完善,在規章制度方面,不斷與國際接軌。
2、基于運行風險做好運行監管
我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制造產業走在國際前沿,但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方面尚處于起步階段,如果不補齊運行管理方的短板,將導致產業優勢喪失,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戰略地位極其重要,需要給予高度的重視。從去年12月開始,民航局也開始了加快推進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的頂層設計。
3、以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完善管理手段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發展,與現代科技發展同步,從全球來看,各國均積極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監管和技術研發。無人駕駛航空器交通管理系統是未來無人駕駛航空器監管框架的主要承載工具和研發重點,我國將加快研究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UOM平臺的開發,通過搭建平臺,構建中國特色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模式。同時,要以更長遠的眼光管理無人駕駛航空器,不僅聚焦當前無人駕駛航空器行業現狀,也要充分考慮無人駕駛航空器長遠發展存在的挑戰。比如無人駕駛航空器在通用航空對有人駕駛航空器的逐步替代,無人駕駛航空器與有人駕駛航空器的融合運行等。
4、開放管理理念、固化協同機制
與地方政府和其他相關部委緊密合作,探索聯合管理模式,積極發揮企業與行業協會等力量,實現無人駕駛航空器行業自律與適當管理的結合,鼓勵先行先試,鼓勵無人駕駛航空器作為新業態在經濟活動中各個領域的應用,總結試點經驗、以點帶面,積極參與無人駕駛航空器主題活動,跟蹤和推廣國際先進經驗,并積極推廣中國經驗。從點上來看,民航局在無人駕駛航空器推行管理上始終要做到:(一)、堅持服務理念,規范發展;(二)、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三)、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發展;(四)、堅持齊抓共管,安全發展。
民航局正推進典型運行環境和場景的試點
近年來,按照民航局總體安排,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控與服務工作取得了有效的進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和運行管理體系、機構逐步清晰,全面構筑運行管理機制的思路、目標和措施已基本確定,這些系統性工作為全面開展“民用航空器新時代、共享安全和諧藍天”建立了堅實基礎。2009年初,我國發生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越民用機場上空事件,同年6月,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關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有關規定的暫行規定”,徐浩說,這一規定的發布,標志著中國民航已經把相關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納入全面的監管渠道,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其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行業監督
徐浩說,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空管委“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方案”,民航局建立了無人駕駛航空器整治的專門工作機制,民航和地區管理局成立了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工作小組,研究部署各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建立與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門的協同、聯動機制。
2、出臺規章標準,完善法規體系、部門行政規章,以保證飛行安全
規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和運行管理行為,提高飛行性能和相關駕駛人操作技能,包括關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有關部分的暫行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適航管理工作的會議紀要”、“”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人管理規定”、“輕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管理規定”,以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違規飛行管制應急處置程序等,此外,在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規則中,還專門增設了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章節,為完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標準,中國民航局發布了有關提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安全的指導性文件,包括無人駕駛航空器圍欄,和無人駕駛航空器云系統接口數據規范。
3、研發管理平臺,提高管理效率
目前為止,民航局已經批準了6家無人駕駛航空器云服務商并實現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系統也已經正式運行,下一步將向其他無人駕駛航空器廠家和飛控廠家推廣產品和實名登記融合,并將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的廠家接口設立為行業標準,以規范應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管理系統即將上線,企業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經營性飛行活動可在線辦理經營許可。
4、鼓勵試點,探索管理創新
徐浩說,民航局正在推進無人駕駛航空器典型運行環境和場景的試點飛行,通過試點引入,以點帶面,發揮示范作用,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固化試點成果,盡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運行管理模式。在空中交通管理方面,也正在深圳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試點,深化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規則;而在試飛管理方面,已在華東地區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研發試飛基地建設試點,探索無人駕駛航空器研發試飛管理,引導無人駕駛航空器有序飛行,避免沖突;經營活動方面,民航局也已批復在江西贛州南康區、陜西省無人駕駛航空器物流配送試點;快遞體驗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已獲批準的特定空域開展物流配送商務飛行活動;而在適航關系方面,一方面是適航管理部門與工業部門合作,進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客機碰撞試驗進行危害性研究;二是從億航184載人無人駕駛航空器、上海優維斯無人駕駛航空器的試飛入手,開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試飛工作。
以運行管理為核心實現各管理系統互聯互通
徐浩說,通過多年的努力和實驗,民航局已經深刻認識到,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是航空、科技進步的產物,必將成為民用航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將民用駕駛航空器飛行融入國家空域體系,將是一項長期的活動,需要解決一系列重大技術、運行和管理等問題。他說,下一步,民航局將按照新時代“民航強國”建設的戰略安排,落實民航工作的終極要求和主要任務,圍繞統籌規劃、聯合建制、示范先行的方式,建立高效的管理機構和順暢的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強化科技支撐,實現系統互聯,針對運行規范、標準等不斷驗證完善,實現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系統監管,重點圍繞空中交通管理規則、航跡監視和飛行服務等方面,推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UOM平臺建設,以實現運行管理為核心、實現各管理系統互通互聯。
具體來看,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抓好飛行安全管理工作
具體說,就是與公安、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緊密合作,防止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違規飛行,對正常航空運輸安全造成影響;突出重點管控,積極鼓勵各機場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進一步提升機場凈空保護工作效率;
2、編制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概念”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融入國家空域系統實施路線圖
充分考慮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長遠發展可能帶來的挑戰,研究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發展及其運行規律,評估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環境需求和技術裝備配備標準,開展運行試驗驗證工作;
3、推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立法工作
統一規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行政法規、地方法規、部分規章與地方規章建設、完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和運行管理成績、標準設施設備和技術應用,開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平臺,實現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計劃,飛行動態和運行保障服務體系共享;
4、研究部署統一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管理UOM平臺
在現有協調工作機制基礎上,建立健全專項工作機制,在國內主要為無人駕駛航空局制造及應用企業以及行業內研究機構的共同參與下,將面向國家、行業、社會和未來發展,以運行為中心,圍繞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適航管理、人員資質管理、飛行服務等開展相關的工作;
5、開展技術合作與交流.
關于這方面,徐浩說,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等相關國際組織活動,積極推廣我國乃至全球各國的先進運行管理經驗,與世界各國加強溝通,攜手共進,多領域、多層次開展技術合作和交流。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是為飛行而誕生的,人類的飛行夢想與生俱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出現,給航運業帶來了挑戰,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為了促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發展,國際民航組織、各國政府、政府組織、其他相關國際組織和航空業界正在努力驗證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