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部分機場核電站
多次受“黑飛”影響
廣東省法制辦在起草說明中論述了制定《辦法》的必要性。說明稱,2017年以來,全國多個機場發生無人機違法飛行干擾民航航班正常飛行的現象,廣東省部分機場及核電站等重點部位也多次受無人機“黑飛”干擾影響,嚴重威脅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
目前,無人機管理法律法規滯后、源頭管理缺失的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對違法違規飛行的無人機地面執法問題,國家法律缺少相應規定,執法上存在空白、扯皮問題。廣東省力圖通過制定《辦法》,積極探索建立公安機關地面執法機制,規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治安管理工作。
針對無人機的操控者,《辦法》擬規定,操控者應當保證所操控的航空器質量合格、狀況良好,不得非法改裝航空器或者改變航空器出廠飛行性能設置;具備熟練操控技能;法律法規規定須取得證照的,應當取得并隨身攜帶證照;遵守飛行管制部門對空域管理、計劃申報、飛行管制的要求。此外,《辦法》禁止在患有精神疾病、服用藥物、飲酒等可能影響行為能力的情形下操控無人機。
機場凈空高速路上方
人員密集區域均禁飛
針對無人機的持有者,《辦法》擬規定持有者不得非法改裝航空器或者改變航空器出廠飛行性能設置;保證持有航空器為合法用途,不得轉讓他人實施非法活動;在民航系統如實登記注冊,并粘貼登記標志;發生轉讓、損毀、報廢、被盜等情況,及時變更或者注銷信息。
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禁止無人機在6種區域飛行,包括:軍民航機場凈空保護區域;鐵路和高速公路、超高壓輸電線路及其兩側50米范圍的上方;國家機關、軍事、通信、供水、供電、能源供給、危化物品貯存、大型物資儲備、監管場所等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防控目標區域的上方;大型活動現場、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區域的上方;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公安機關公告的臨時管制區域的上方。
無人機飛進軍民航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的,依照《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飛進其他禁飛區域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擬嚴禁任何單位、個人操控無人機實施8種行為,包括:偷拍軍事設施、重要黨政機關和其他保密場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生產、工作、教學、科研、醫療等秩序;攜帶、投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性病原體;攜帶、投放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內容的宣傳品;偷窺、偷拍、傳播公民隱私,侵犯住宅權、休息權等民事權利;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破壞公共設施;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他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行為。
違者對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