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無人機世界邀請到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用航空分會總干事王霞、副總干事孫衛國為大家解讀《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我們也邀請到深圳市慧飛教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何文妙,主持本次微信公開課。以下是分享實錄。
何文妙:
感謝無人機世界組織的這次公開課,也很榮幸能讓我作為主持人與各位領導、專家和無人機行業從業者做一次深度交流。
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今天公開課的主持人何文妙Maggie,在無人機行業從業多年,目前是深圳市慧飛教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最近密集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法規,逐步規范化無人機行業的生產與經營,對于無人機行業的發展是一件好事,整個行業也將迎來新的春天。作為無人機行業從業者,相信大家對于最近出臺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都有不少疑問和問題,對于政策的理解也可能有所偏差。因此非常感謝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用航空分會的領導抽出寶貴的時間給大家做政策解讀。
今天的分享主要圍繞這幾部分:
問題一:新的政策新規都是哪些部門頒布的?監管部門分別行使哪些職能?
問題二:我們需要關注的政策規定有哪些?
問題三:這些政策規定能幫助我們解決什么問題?
問題四:無人機從業人員有哪些容易犯的錯誤或者容易忽視的法規要點,需要引起注意?
今天的公開課分為三個環節:
14:30-15:50 嘉賓主講,全體禁言。
15:50-16:20 Q&A環節,主持人將此前大家提交的問題,逐一向領導提問。同樣禁言。
16:20-16:30 自由提問時間,自由交流。嘉賓可以選擇回答
今天將為我們分享的是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用航空分會總干事王霞、副總干事孫衛國。
我先跟大家介紹一下今天的嘉賓:
王霞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航分會總干事
曾任中國民航大學通用航空學院副院長,主持多項省部級科研課題
發起并主持近10年《中國通用航空發展報告》的編輯和出版
孫衛國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航分會副總干事
曾任國家空管委辦公室副局長
1970年入伍,長期在空軍和總參機關工作
曾參與組織國家空管建設規劃、空管體制改革、高度層改革、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等工作
何文妙:
我們首先請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用航空分會總干事王霞來給大家做相關政策解讀。
王老師:
近年來,我國無人機市場增長迅速,其在農業、電力、測繪、安防等領域的應用日益成熟。據預測,2017-2021年,我國行業級無人機市場規模,將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長,并大有在通用航空、貨運航空等諸多領域,替代有人駕駛航空器的趨勢。與此同時,無人機行業的飛速興起也帶來了諸多安全隱患等問題。特別是關于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的相關規定始終是一個空白。這使得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運營監管問題始終沒有一個適用的標準。
三年前,相關管理部門對無人機的管理設計,很多是參照有人駕駛航空器的管理模式,導致有些經營手續比較繁瑣。社會也有較多的反對意見。2016年運輸司委托通航分會對無人機企業進行調研,組織召開研討會,提出了建設性意見,經過廣泛的征詢意見,此次發布的《辦法》幾易其稿,已經極盡簡化,盡可能地降低門檻、簡化內容、減少程序、方便用戶。
5月初“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面向200多家無人機企業進行測試,通航分會協助民航局做了一些信息審核等輔助性工作。在測試過程中,我們發現,企業對無人機經營許可證的情況,還有不清楚的地方,為此今天我首先針對該項工作與大家介紹,將于6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辦法》中,對無人機運營商如何取得經營許可證,合法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
首先講講為什么要制定《辦法》?
企業使用無人機從事航拍活動,需要獲得空域管理部門的批準,如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批準條件之一是企業工商登記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要列明“空中拍照”等通用航空飛行活動,而此項登記需要依據行業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予以確認。最讓他頭疼的是,這樣的經營許可證并沒有途徑獲得,即使是從事一些像《航拍中國》這樣的大型國家級航拍項目,都無法從正規渠道進行申報。這樣一來,事實上企業一直以“飛行演示”的名義規避管理,處于被動“黑飛”的狀態。
《辦法》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民航法》第147條第二款“從事經營性通用航空的,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申請領取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而目前施行的《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第45條第三款明確,“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的管理辦法,由民航局另行規定。”
關于“系統”的使用。
系統的功能完全可以實現經營許可證的在線申請、在線受理、在線審核、在線頒證。許可部門須在20日內完成審查后,作出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申請人可在線下載并打印“電子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申請人可在線查詢原因。申請人和管理部門全程背靠背、無紙化。這種在現有法律所能允許的最大范圍內簡化程序、手續,利用信息化手段便利行政相對人在線提交申請的做法,可以不出門就能夠辦理申請,有效平衡了政府的監管職責,充分考慮到了監管對象特征和需求,是一種非常值得稱道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