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經濟觀察報就針對中國AOPA的不實報道發表致歉聲明。
聲明原文:
本報2016年9月26日第789期刊登了《無人機培訓利益鏈》一文。經核查,該文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中國AOPA審定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不收取費用,沒有“機構定期將培訓所得部分營收上交給協會”的情況。謹此向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和讀者表示誠摯歉意。
2016年9月24日,經濟觀察報發表了《無人機培訓利益鏈》一文。隨后,被稱接受該文記者暗訪的東方創展培訓機構則在當天用書面形式公布了該事件的處理結果,并表示該公司沒有接待過該記者的采訪,或將考慮在向《經濟觀察報》發律師函。
同時AOPA隨即發布聲明,稱該媒體報道信息不實,并展開維權工作。
原文如下:
中國AOPA關于“無人機培訓新聞事件”的聲明
2016年9月24日,經濟觀察報署名記者沈怡然關于《無人機培訓市場龍頭遭質疑:培訓證書國家不認可?》、《無人機培訓利益鏈》的報道,引發了一定范圍的傳播,引起了廣泛關注和咨詢。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高度重視并衷心感謝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同時與媒體保持坦誠、良性溝通,共同以客觀、公正、全面的態度,對待相關新聞素材及報道內容。
對此,我協會持續高度重視并鄭重聲明如下:
一、針對申報空域問題。協會是按民航相關法規、管理文件合法被民航局授予的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資質,一直嚴格按照規定開展駕駛員資質管理工作。按空軍、民航相關規定,申請空域的必要條件為駕駛員符合相關資質要求,但是同時還需滿足其它一系列相關條件,由空域管理部門來審批空域申請是否通過批準。協會沒有對外宣稱駕駛員資質是申請空域的唯一必要條件,如果僅有駕駛員資質,其它條件不符合,申請飛行計劃也不會通過,而且目前協會也在致力于建設無人機合法申報飛行計劃、空域的平臺。該記者無權就此臆斷發布駕駛員資質是國家不認可等言論,按其邏輯,汽車駕駛員有駕照沒車的或不上道路開車的,駕照就是假的?!
二、對于權利之辯問題。協會一直以來積極正面宣傳航空文化、倡導行業合法、合理、健康的發展,推動通用航空行業合法飛行,從沒混淆過民航局、空軍或者其它部門的職責和管理權限。對外接受采訪和宣傳,都是合法合規的按流程申報、審核。所以該記者完全是斷章取義、混淆事實的主觀臆斷。
三、對于產業鏈條問題。協會從民航局獲得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資質至今,嚴格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訓練機構合格審定規則(暫行)》執行審定標準,審定批準合格的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所有審核通過的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都會公示到合格證管理平臺(uav.aopa.org.cn)訓練機構欄目,并附有聯系電話,截止2016年9月26日,一共有133家訓練機構獲得資質。
所有單位向協會申請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資質,協會不收取任何費用,只要符合條件,審定通過,就會獲得相應資質。對于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的經營收入,除了駕駛員考試費和證件工本費外,協會不會收取任何一家訓練機構的經營性收入。該事實任何一家媒體可以向我們公示的任何一家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核實。
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作為行業協會,有會員入會制度,這個是完全在單位或個人自愿并且認可會員權益的基礎上,才會繳納會費入會,是否是單位會員和是否是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沒有必然聯系,是否是個人會員和是否是無人機駕駛員也沒有必然聯系。協會目前贈送獲得無人機駕駛員資質的個人一年免費個人會員權益。
根據文中所述,文中經濟觀察報記者對東方創展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個別人員進行了訪問,經協會與該公司核實,該公司出具了書面說明,公司沒有接待過該記者的采訪,而且記者所說與事實不符。該記者及報社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對訓練機構經營收入及有關費用問題進行歪曲報道,捏造事實,擅自添加和使用誤導性文字與言語,散布不實言論,誤導了社會及申請單位,嚴重損害了協會聲譽。協會將依法開展維權工作,保留采取進一步法律措施的權利。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各相關單位及個人的關注,我們重申對此事件的重視及依法處理的決心,避免報道繼續對各方造成誤導和負面影響。同時,希望廣大媒體在監督時,事實求是,明辨信息真偽,不信謠傳謠,以免被追究歪曲事實的責任。最后,協會將進一步嚴格要求自身,做好無人機駕駛員資質管理工作,也期望大家多正面監督,提出建設性意見及建議。
特此聲明。
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