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無人機”這個詞,許多人不禁會立即產生這樣的負面印象,即它們可充當遠程控制的致命武器。面對這些日益強大的機器和人工智能,我們可能會面臨反烏托邦式的未來。因為人們普遍認為,無人機被軍方用于獵殺工具,被好管閑事的鄰居當做窺視工具。
不過,這是目前公眾對無人機的看法,而不代表未來。如今,無人機已經被用于向偏遠地區運送藥品和疫苗,并改變海洋數據的收集方式。雖然這些被宣傳為正面有益的用例,但是它們也代表了日常用例的未來。不過,有個鴻溝需要跨越。無人機在遙遠的地方工作,遠離我們的窗戶、院子和孩子是一回事,無人機作為日常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助力則是另一回事。
此外,這些日常城市無人機可能會自動運行,這給政府機構帶來巨大壓力,要求他們明確公眾應該期望的、與無人機互動的方式。因此,有很多工作要做,從設想無人機如何使用到設計出人們在城市生活中需要的無人機。這兩項任務之間的聯系在于,設計未來無人機需要一種原則性方法。
伊薩克·阿西莫夫,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科幻作家之一
現在我們有機會設計出這樣的無人機,它們需要遵守相當于艾薩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機器人三大定律的規則。原因在于,就像任何新技術一樣,在每個用例中,無人機都有被濫用的現象,這種技術在帶來好處的同時,也可能存在危害。通過設計有意義地表達原則的用例,就可以調和這種矛盾關系。無人機將需要這些組織原則來指導其高效地為公眾服務。當然,很多時候我們也需要將規則進行更新。
1942年,阿西莫夫首次提出了三定律:一 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因不作為使人類受到傷害。二 除非違背第一定律,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三 除非違背第一及第二定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
以下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無人機在未來公共生活中應遵守的三個組織原則。當然,有些情況會將這些原則推到極限,這只會幫助我們進一步完善它們:
城市無人機是可見的
無人機有能力獲得獨特的位置,即從更有利的角度看問題。這也意味著它們有能力打破人們對隱私的合理預期。由于這個原因,城市里的無人機應該總是可以觀察到的,而且從不隱藏。在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規定,無人機操作員必須保持其無人機在視線范圍內,或通過輔助視覺監視無人機。目前來看,這種做法很不錯,但未來針對自主飛行的普通城市無人機的監管規定將會要求,無論無人機在哪里飛行,民眾都能看到它。
可接受的:學校區域人行橫道無人機;不可接受:汽車超速監控無人機;存在爭議:警察部門能使用無人機讀取車牌嗎?如果無人機能讓自己充分可見,并且努力幫助司機理解它的目的,我們會同意這種做法。
城市無人機對公眾有幫助
無人機已在執法和軍事領域得到廣泛應用。但在城市中應該服務于民眾,而不是針對他們。所以對于城市而言,無人機的任務永遠是有益的,而不是懲罰性的。
可接受的:無人機可以引導人們繞道而行;不可接受:超越界限的無人機;存在爭議:電力公司能否利用無人機在干旱期間對居民不顧用水限制的情況進行掃描監督,因為這些限制是為了公共利益。
城市無人機收集的是基礎設施數據,而不是個人數據
無人機非常適合進行信息收集任務,但對個人隱私乃至空間管轄權的擔憂是有道理的。因此,當無人機用于城市收集數據時,它總是與事物有關,而不是與人有關。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指出,該機構目前“沒有規定無人機如何收集人員或財產數據”。但在不久的將來,智慧城市將需要在這個問題上發揮帶頭作用。
可接受的:交通擁擠監控無人機;不可接受:假釋犯監控無人機;存在爭議:交通部門是否會在很多司機逆向行駛的十字路口使用無人機,如果數據收集的目的是改善十字路口,那么這可以接受,如果數據收集的目的是跟蹤特定的驅動程序,那就需要更多考量。
那么,根據這些原則,我們可以看到在城市里日常使用的無人機有哪些?
交通無人機:地面上通過移動地面基站可見,也可通過機載模塊可見。為駕駛人士提供動態的行車繞道和信號支持,并可為城市提供實時的交通監控和擁堵緩解措施。
清潔無人機:用于清潔人行道和排水溝,以保持行人區整潔和雨水渠清潔,同時收集各種數據集,從垃圾種類到人行道的維修等。
海灘無人機:在水中可見,可作為救生員的友好補充。其職責在于保持所有年齡段的游泳者安全,同時不斷掃描看不見的危險(如暗流和鯊魚),并負責水質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