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無人機駕駛員執照管理,在總結前期授權符合資質的行業協會對部分無人機駕駛員證照實施管理的創新監管模式經驗的基礎上,飛行標準司修訂了咨詢通告《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請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zengming@caac.gov.cn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pdf
新聞: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頒發無人機駕駛員執照與等級的條件。不論是視距內飛行還是超視距飛行,執照申請者都必須滿足年滿16周歲,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訓練、通過考試、飛行經歷合格等。對于視距內飛行,還要求3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對于超視距飛行,要求5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的征求意見稿中,除了闡述了頒發無人機駕駛員執照與等級的條件,無需取得許可和證照的規則也逐漸清晰。按照此版本管理條例的定義,空機重量不大于4kg無人機為無須證照管理的類型,而目前市場上大多數消費級無人機均在此重量范圍內。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按照此前公布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空機質量小于等于7kg的為微型無人機,只有在視距內運行的微型無人機才屬無須證照管理的情況。
8月14日的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無人機系統駕駛員自行負責,無須證照管理的情況分別是:在室內運行的無人機;Ⅰ、Ⅱ類(空機重量不大于4kg)無人機和在人煙稀少、空曠的非人口稠密區進行試驗的無人機。
此外,上述征求意見稿提到,自2018年9月1日起,民航局授權行業協會頒發的現行有效的無人機駕駛員合格證自動轉換為民航局頒發的無人機駕駛員電子執照,原合格證所載明的權利一并轉移至該電子執照。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