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民航處2018年4至7月就規管無人機咨詢公眾3個月,咨詢文件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建立機主注冊制度、要求無人機操作者購買第三者保險及接受培訓等,但文件稱難以要求旅客注冊。民航處處長李天柱25日表示,在咨詢期內收到140份建議書,當局初步傾向建立機主注冊制度,但沒有透露旅客是否會獲豁免。
一男子操作無人機/圖 來源:中新社
據報道,現在在香港使用無人機航拍,主要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監管,條例訂明任何人不得因鹵莽或疏忽,導致或允許飛機對他人或財產安全構成危險,若要操作重量超過7公斤無人機,必須事先獲民航處批準。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若使用無人機提供有償服務,必須事先獲民航處批準。
民航處之前已就規管無人機咨詢公眾,李天柱表示,咨詢期收到約140份建議書,主流意見支持加強立法規管無人機操作。他透露,當局初步傾向建立注冊制度,擁有重量超過250克無人機,必須通過網上系統登記個人資料,也計劃要求機主買第三者保險及完成安全培訓。此外,當局考慮將禁飛區擴大到人口稠密地區及敏感設施,例如監獄。李天柱說,預計2019年年中會將相關草案提交立法會,最快2020年落實。
不過,咨詢文件指出,難以要求旅客及訪客注冊,又稱旅客已受現行法例規管,若沿用此規管方式,民航處會考慮在各出入境管制站采用有效途徑,發放無人機的安全信息。至于買第三者保險及完成安全培訓的要求,文件沒有提及是否會對旅客作豁免。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認為,是否豁免旅客的注冊要求,可在立法時討論處理,至于買第三者保險及安全培訓的要求,他認為不應因為操作者是旅客就有豁免,否則會成為漏洞。他建議,香港可與境外建立互認制度,旅客要在境外有合適牌照才可在香港操作無人機,做法類似國際駕駛執照。
香港無人機航拍會創會人周亦樂說,不時在境外航拍群組見到旅客在維多利亞港上空航拍的影片,他認為不少旅客都不知道維港上空不能使用無人機,建議若要立法規管,應規定旅客也要就無人機作簡單注冊,或要求旅客抵港時,登記所攜帶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