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無人機技術日新月異且日臻成熟。放眼世界,無人機作為重要的軍民兩用高科技產品之一,因其成本低,效費比高、無人員傷亡風險、生存能力強、機動性能好、使用方便等優點,在多個領域、多個行業或部門都有廣泛的應用。除去軍事領域,無人機在民用領域也是大放異彩,現已用于娛樂、物流、地圖測繪、地質勘測、災害監測、空中交通管制、邊境巡邏、通信中繼、弄藥噴灑等。隨著世界各國,尤其歐美發達國家對無人機應用的深入,無人機應用領域和行業還將進一步拓展、延伸,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無人機對社會生活的重要影響還會逐漸加深加強。
在我國,無人機產業近年來發展也非常迅猛,一大批自主研發、性能較好的無人機產品已投放市場。無人機民用市場,相當數量的小型無人機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有的甚至成為行業龍頭。針對不同層次需求和價格承受能力研發的無人機產品,讓無人機在社會各行各業、各類領域的應用成為可能。目前,有關無人機應用的消息已不再是新聞,越來越多的領域和行業應用了無人機,其中包括城管執法部門。
目前,我國已有深圳、天津、南京、溫州、南昌等多地城管執法部門使用了小型無人機輔助執法,主要用于監督工地施工、巡檢違章搭建并進行取證等。從實際應用來看,入門級小型無人機就能滿足日常執法部門工作需要。雖然小型無人機順利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務,成功展示了自身功能優勢,讓這些地方的城管執法部門初步嘗到了科技執法帶來的甜頭,但是全國范圍系統的大面積使用卻沒有出現。這既有經費、執法成本、無人機現有技術水平的制約,也有對隱藏風險的擔憂,更受執法思維、模式的影像。
本文將結合現有小型無人機性能,就小型無人機對執法工作現實需要、與人力執法的比較優勢、應用范圍、法律地位與使用要求、風險評估以及現實作用和影響等方面進行必要梳理和評述,簡要分析小型無人機在城管執法工作中的應用前景。通過厘清對使用小型無人機執法的誤區、化解憂慮,認清其重要性,從而為小型無人機在城管執法系統的全面展開應用掃除認識障礙。
我國城鎮化已經取得了就是矚目的成就,現在正處于關鍵時期。數十年來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空間不斷拓展、人口不斷聚集,城市執法部門職能也隨之不斷拓展延伸、豐富深化。這期間,城市管理問題不僅在種類、數量上與日俱增,某些類別的問題甚至呈幾何數級增長。有由于牽涉其他政府部門和群眾的切身利益,當前城市管理問題已經呈現出相當的復雜性、反復性和困難性。與此同時,受政府編制、財政供給、自身建設水平約束,執法人員數量、素質和裝備水平卻沒有相應的配套跟進。可以說,當下相對薄弱的執法力量日益增長、復雜的城市管理需求之間的矛盾非常突出,在部分地區甚至比較尖銳。這樣的現實條件需要加大科技力量投入來支持執法工作,減輕城管部門執法壓力,解決城市管理問題,緩解城市管理需求矛盾。
小型無人機能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完成監督巡查、調查取證等基本任務。要對巡查目標實時監控,遙控無人機進行圖傳就可以了。智能跟隨功能,更可以讓無人機在空中高速追蹤移動目標。這些功能在實際執法中都能發揮巨大的威力。無論是在建筑物密集的住宅區,還是空曠的工地;無論是在寬闊的馬路,還是在背街的小巷,小型無人機都可以及時趕到、開展工作。甚至執法人員一般無法到達的江河湖泊等水域,小型無人機依然可以暢行無阻。小型無人機手飛行時間限制外,不受體力、情緒、心態以及其他因素影響,也不用行政相對人配合。正常天氣條件下,不要懷疑它的效率。設想一下,在某個私搭亂建比較嚴重的小區,書名執法人員往往會因為住戶的排斥而無法開展工作,但一臺小型無人機可能在空中盤旋一圈就能清晰掌握小區違章搭建的具體情況。
通過客觀認識現有小型無人機基本性能及缺陷,綜合其所具備的明顯的成本、功能、機動、效率優勢,可以確認小型無人機對支持城管執法工作、提高城管執法效率具有極大地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