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消息,近日,中國民用航空西北地區管理局再次實現無人機管理新突破,正式印發了《西北地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物流配送經營活動管理辦法(試行)》(民航西北局發[2019]6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依據“管理辦法”,最大空機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飛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無人機可以在包括陜西、甘肅、寧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轄區使用無人機開展貨物運輸配送的經營性飛行活動,且適用于相應飛行活動的監管管理。也就是說,起飛重量不超過300斤的物流無人機可以在西北4省內“自由翱翔”。
而隨著無人機配送場景的不斷拓展和大規模應用,以京東物流為代表的企業正在配合民航管理等部門積極探索監管體系的升級完善,成為推動無人機行業商用化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