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無人機網(www.yuanshengbz.cn):文章來源國外媒體 新聞和評論。美國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HouseCommitteeonHomelandSecurity)報告了無人機原產地安全法案(H.R.4753),并建議不經修正通過該法案。然而,這對應急服務和政府無人機用戶意味著什么還不清楚,利益相關者應該仔細審查該法案。
H.R.4753,《無人機原產地安全法》將禁止國土安全部長批準購買任何在“覆蓋國家”制造的無人機,或任何在覆蓋國家制造零件的無人機,包括萬向節或相機。實際上,該法案對總部位于中國的全球最大無人機制造商DJI的影響最大。但許多無人機運營商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也會打擊美國公司,包括炙手可熱的新無人機公司Skydio,以有競爭力的價格提供有競爭力的產品——以及在美國或其他非“覆蓋”國家制造的許多或大多數廉價無人機。那是因為法案的措辭。法案規定:
(a)禁止代理經營或采購。—國土安全部部長不得經營、提供財政援助、簽訂或續簽采購合同-
(1)無人機系統-
(A)在某一適用外國制造,或由在某一適用外國注冊的公司制造;
(B)使用在覆蓋的外國制造的飛行控制器、無線電、數據傳輸裝置、照相機或萬向節,或使用由在覆蓋的外國注冊的公司制造的飛行控制器、無線電、數據傳輸裝置、照相機或萬向節;
(C)使用在適用外國或由在適用外國注冊的公司開發的地面控制系統或操作軟件;或
(D)使用位于覆蓋外國的公司或由其管理的網絡連接或數據存儲;或
(2)在覆蓋的外國制造的系統,或由位于覆蓋的外國的公司制造的用于檢測或識別覆蓋的無人飛機系統的系統。
雖然法案中有一項豁免條款,但公共安全組織將很難利用許多人依賴的聯邦資金購買用于警察和消防的廉價無人機:鑒于中國在制造業的主導地位,連Skydio也承認他們的無人機使用了一些中國制造的部件,大多數無人機也在使用市場處于相似的價位。
這不是DJI或無人機行業獨有的問題。上個月,美國商務部在《聯邦公報》的“實體名單”或“黑名單”中又增加了8家中國科技公司,這些主要專注于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的科技公司代表著美國政府努力在重要基礎設施領域擺脫中國技術的一步。
盡管贊成和反對的論調比比皆是,但這項法案對無人機行業來說是個問題,無論是政治還是安全問題的準確性。在企業有機會改變制造政策或調整產品供應之前,在沒有修正案和政府認為可以接受的沒有明確定義的安全標準的情況下出臺這項禁令,很容易破壞無人機計劃,這些計劃旨在保護全國城鎮的第一反應者和社區國家。
作者:米里亞姆·麥克納布。
米里亞姆·麥克納布(Miriam McNabb)是無人機生活(DRONELIFE)的主編和專業無人機服務市場JobForDrones的首席執行官,他對新興的無人機行業和無人機監管環境非常感興趣。米里亞姆擁有芝加哥大學的學位,并在新技術的高科技銷售和營銷方面擁有超過20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