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發布了新的示范法規,以幫助各國建立和完善本國無人機系統(UAS)運營的國家指南。
據國際民航組織稱:“新模式的無人機指南旨在提供內容和風險容忍水平方面的靈活性,幫助確保監管機構和運營商在無人機技術進步時的一致性。”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秘書長劉方博士強調說:“各國可以選擇全盤采用示范法規,也可以從它們的規定中任選其一,以補充現有的國家UAS框架。”
據ICAO新聞稿盡管航空工業發展如此迅速的今天,ICAO空中導航局主任Stephen奶油強調新型無人機規定仍將利用重要的安全數據積累和擴大安全管理生成原理和改進在最近幾十年。
他說:“這些數據,加上基于風險的決策工具,如模型無人機法規,將加強全球協調,擴大全球無人航空的機會。”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無人機示范法規涵蓋了各國在無人機認證和安全運行方面所需的基本要素,但具體沒有涉及針對當地違規行為、隱私保護限制、保險要求等而采取的懲罰措施的主權地方決定。可以從國際民航組織網站下載,示范無人機系統的規定將定期更新,以確保隨著各國無人機系統項目的發展和擴大,無人機系統在當地提供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也將隨之擴大,”新聞聲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