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9日17時58分、30日21時28分,北京警方發現朝陽潘家園地區、西城西直門地區有無人機違規升空,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會同朝陽公安分局,成功查獲涉案人員黃某。經查,該人通過網絡破解無人機技術禁飛圍欄實現禁飛區起飛,未經審批開展違規飛行,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對黃某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
10月12日12時,北京警方接群眾報警:在朝陽區國貿橋上空發現一架無人機,經治安管理總隊與朝陽公安分局共同工作,成功查獲涉事人員。經查,系北京某文化公司承接了北京某單位視頻拍攝工作,雇傭天津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人員劉某起、李某寒為該單位拍攝。目前,朝陽公安分局已對違法人員劉某起、李某寒予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對北京某單位相關責任人韓某偉予以治安警告處罰。
10月12日20時24分,北京警方發現海淀區三虎橋南路有無人機升空,經海淀公安分局第一時間工作,成功查獲涉案人員吳某。經查,該人通過網上下載破解軟件方式,對無人機技術禁飛圍欄進行解除,實現禁飛區起飛。目前,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對吳某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
在此,北京警方提示廣大市民和群眾,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無人駕駛航空器均屬于低慢小航空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廣大低慢小航空器愛好者,莫將個人愛好置于公共安全之上、莫因僥幸漠視法律。對于未經空域審批擅自開展飛行活動,以及提供和使用破解無人機技術禁飛圍欄實現禁飛區起飛的,北京警方將予以依法查處。